2011-2012年中省直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招标公告
2011-2012年中省直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招标公告
受丹东市财政局的委托,丹东市政府采购中心对2011-2012年中省直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号:DDCGJT*******)以竞谈方式进行采购。本次政府采购确定的定点饭店是为中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提供出差和会议使用。
重点说明: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规定,中央和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住宿和举办会议必须到经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的定点饭店和内部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内部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原则上只能接待本系统、本单位、本部门的出差和会议)。非上述范围的饭店,不能承接中央、省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出差和会议接待服务。
一、竞谈内容及相关事宜
(一)本次竞谈内容为丹东市地区2011-2012年中省直机关出差和会议接待服务定点饭店。
(二)本次采购的客房报价不能超过以下最高限价:
套间:540元/间·天(含早餐)
标准间、单间:270元/间·天(含早餐)
(三)本次采购的会议室报价和餐费报价请参照《丹东市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进行,参加竞谈的饭店必须具有在“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以内承办会议的能力。《丹东市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下:
会议费开支范围:
会议费开支包括会议房租费(含会议室租金)、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会议费开支标准:
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在综合定额控制内据实报销。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会议类别 | 房租费 | 伙食补助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备 注 |
一类会议 | 200 | 110 | 90 | 400 | 含会议室租金 |
二类会议 | 170 | 80 | 50 | 300 | 含会议室租金 |
三类会议 | 150 | 80 | 30 | 260 | 含会议室租金 |
议期限
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二、合格竞谈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坐落在丹东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具备相应条件饭店,如果其优惠价格不高于住宿费最高上限且具有在“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以内承办会议能力的,均可参加竞谈。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0年任意一个月份税收通用缴款书(提供了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的竞谈饭店不需要提供)、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书复印件];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提供了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的竞谈饭店不需要提供)。
3、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
4、消防安全承诺书。
5、参加竞谈的饭店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饭店必须将经营范围内的所有客房都提供给本次定点的出差接待服务;四星级及四星级以上饭店必须将经营范围内不少于总客房数量的70%提供给本次定点的出差接待服务。所有星级饭店必须提供全部标准间、单人间、套间和会议室用于本次定点的会议接待服务。注:对当前具有接待良好信誉,原已确定为全省定点采购的供应商,愿意继续参加新一轮定点并承诺履行相关协议的定点饭店可以与省厅续签协议。
三、领取竞谈文件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10年9月27日—2010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四、接收竞谈文件截止时间及竞谈时间
2010年10月12日9:00(北京时间)。
五、递交竞谈文件及竞谈地点
丹东市政府采购中心21楼,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联系人:焦春阳 蒋艳
电 话: ****-*******
传 真: ****-*******
地 址:振兴区六纬路31号政府综合办公楼21层
丹东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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