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威镇人民政府翠屏区环金秋湖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明威燕山村聚居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与安装(

明威镇人民政府翠屏区环金秋湖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明威燕山村聚居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与安装(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明威镇人民政府翠屏区环金秋湖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明威燕山村聚居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与安装(货物)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
公告发布时间2019-03-18 09:11
采购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明威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振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投标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4)投标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应包含污水处理领域的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经营范围;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标书发售方式现场发售;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鲜章)、身份证明,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备注购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购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传真号、电子邮箱),因以上信息购买人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2019-03-18 09:30到2019-03-22 17:00
标书售价(元)500
标书发售地点四川振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市叙州区南岸文光路58号3楼)
投标截止时间2019-04-09 10:00
开标时间2019-04-09 10:00
投标地点四川振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宜宾市叙州区南岸文光路58号3楼)
开标地点四川振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宜宾市叙州区南岸文光路58号3楼)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宜宾市翠屏区明威镇明清街70号,****-*******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宜宾市叙州区南岸文光路58号3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程女士,****-*******
预算金额(元)*******.98
招标文件
采购品目名称生活饮用水
行业划分N7721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附件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备注
PPP项目标识

标签: 货物 安装 污水处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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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四川振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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