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万店漂水河龙头湾至石桥村河道采砂企业遴选招标公告
曾都区万店漂水河龙头湾至石桥村河道采砂企业遴选招标公告
曾都区万店漂水河龙头湾至石桥村河道采砂企业遴选招标公告
曾都区万店漂水河龙头湾至石桥村河道采砂企业遴选经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现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人武汉智盛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企业遴选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参加报名。
一、项目编号:WHZSB2019011
二、项目名称:曾都区万店漂水河龙头湾至石桥村河道采砂企业遴选。
三、项目概况:项目实施地点在万店龙头湾村至石桥村漂水主河道,采区长7000m、宽50-100m,开采深度不超过1.0m,采砂储量约28万方,控制采砂船1-2艘(功率为不超过40马力),采砂作业方式包括水采和混合采等,实际开采量以招标人计量核准数量为准,开采后砂料、砂渣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计量、堆放,计划开采期限2年。
四、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计划服务期限为河道采砂许可期限1年,第一年度计划开采完后,招标人对开采单位各项内容组织验收考核,在作业现场清理、河道修复完成合格及其他主要考核指标合格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申请下年度开采许可。对上年度合格的企业、合同主要内容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可续签下年度开采合同。
质量要求:洗砂后建筑用砂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技术要求为合格,其他用砂或弃料可无强制性要求;招标人对产品进行抽检,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承诺并有经济处罚措施:不合格者由中标人负责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五、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采砂、处置防汛和其他突发事件等的能力;
2、具有砂石料开采或加工或砂石料销售经营范围,具有自有或可租赁的采砂机具(提供发票或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资料);
3、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配备具有岗位(或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师)等专业管理人员;
5、2017或2018年度财务报表反映企业财务状态良好,2018年10月1日以来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应有年度或月份;
6、遵守国家及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的法律法规,2016年3月1日以来没有受到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没有司法行政部门及政府公共资源交易部门或政府采购中心等官方违法记录;现不在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被限制投标期限内,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应有的资料;
7、提供本公告发布后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下载件,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单位和法人代表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查询函,提供本公告发布后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截图下载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请申请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于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2日(双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本代理公司持下列资料的原件报名,初审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电子档):
①法人代表报名的持书面申请和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法人代表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书面申请或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打印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②《营业执照》副本;③ 2017或2018年度财务报表;④2018年10月1日以来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税票或缴税银行进账单等盖章的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应有的资料;⑤拟派本项目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没有押证管理或在建工程情况证明;⑥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及“五大员”岗位证书、身份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代表不得兼任项目经理或五大员;⑦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截图下载件。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后加盖公章报名时一并提交,没有提供以上原件(不接受彩色复印件和彩色打印件,也不接受公证书代替原件)、上述资料和内容不齐全的,均不接受投标报名申请,请事前准备并清理好完整的上述原件和盖章的复印件等资料前来报名。
提供资料经查证为虚假的,不能成为合格申请人或中标人,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产生的有关后果。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投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9年4月9日15时00分,地点为武汉智盛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阳光水岸小区三栋白云湖堤)。
(2)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时,请另外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递交(委托人须是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申请文件外封口处未盖公章密封的,招标代理人均不予受理。
九、保证金
履约及作业现场清理、河道修复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50万元履约保证金,50万元作业现场清理、河道修复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的视为放弃中标,并扣除保证金作为违约责任的一部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曾都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武汉智盛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曾都区擂鼓墩大道87号阳光水岸小区三栋白云湖堤
代理人电话:0722-3818699
武汉智盛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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