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三河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宣恩县三河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宣恩县三河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恩县环境保护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宣恩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HBHKXE(H)-19012

项目名称:宣恩县三河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采购内容:

采购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PM10)、PM2.5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气象仪(六参数)等(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16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 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符合本采购项目产品生产和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

6.3 投标企业必须承诺:(1)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原件(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 查询)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原件(3)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网站www.hbcxpt.cn 查询)列入“黑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原件);

6.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环保行政处罚等(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没有环保行政处罚书面声明);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6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获取:

9.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8日至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鲜章)到宣恩县兴隆大道118号金源国际酒店八楼805室购买招标文件;

9.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4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宣恩县市民之家六楼(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后方)。

10.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e.gov.cn)、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宣恩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宣恩县珠山镇沿河北路19号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134027689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宣恩办事点: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118号金源国际酒店八楼805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567189066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站 自动 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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