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聊城支队警营电视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聊城支队警营电视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聊城支队警营电视台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聊城支队,建设资金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聊城市东昌府区兴华东路81号。
2.2建设规模:装修及灯光设备、演播室灯光及附件系统。
2.3工程造价:293144.44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警营电视台效果图纸及有关问题答疑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的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
3.3遵守武警部队有关保密要求;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1、时间:2019年3月19日8时30分至2019年3月23日17时30分
2、地点:聊城市兴华西路63号畜产公司商办楼聊城市大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2电汇方式:(开户名称:聊城市大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行聊城分行,账号:37001856055050026665【请将报名资料、电汇底联扫描发送至邮箱lcdczb@126.com,并在邮件注明聊城支队警营电视台工程项目预审文件费用。】
5.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 以上资料合格方可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为准。
5.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50 元,售后不退。
6.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3月29日
09 时00 分,地点为聊城市大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警聊城支队采购办公室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兴华东路81号
邮编:252000
联系人:武警聊城支队采购办公室
电话:0635-6134033
电子邮件:86781367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聊城市大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兴华西路63号畜产公司商办楼1号楼东门3楼
邮编:252000
联系人:鲍蕾
电话:0635-2999622
电子邮件:lcdczb@126.com
2019年3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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