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土地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金湖县农业资源开发局
1、招标条件
金湖县2010年度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及土地治理项目工程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项目已经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金湖县农业资源开发局、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⑴项目名称:2010年度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及土地治理项目。
⑵工程地点:金湖县黎城镇、戴楼镇和涂沟镇境内。
⑶工程类型:农田水利工程及其配套建筑物、生产路等。
⑷建设内容:节制涵、泵站、节制闸、水泥路、防渗渠等。
⑸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建、拆建泵站4座;防渗渠1.2公里;3.5米宽水泥路1.3公里;2.5米宽水泥路0.9公里。工程分布在黎城镇项目区。
第二标段:新建、拆建泵站3座;防渗渠1.8公里;3.5米宽水泥路0.6公里,3.5米宽砂石路3.53公里;1.2×1.2×19.2米节制闸1座,1.5×1.5×7米箱涵2座,φ100×6节制涵4座。工程分布在戴楼镇项目区。
第三标段:拆建红星站1座,拆建引水涵1座,新建灌溉站20座。工程分布在涂沟镇项目区。
⑹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⑺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1个标段(中标金额大的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提供有效资质证书);
⑵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有效建造师证书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⑶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在过去5年中承担过至少两项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的施工项目,投标人2007年以来每年完成施工额不低于500万元(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缺项按不合格处理);
⑷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⑸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实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
⑹财务状况良好,扣除所承担的其他合同占用的资金并且不考虑本合同可能支付的预付款的情况下,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额度应不少于50万元(如实提供承诺书);
⑺投标人至少应提供如下设备和施工机械:柴油发电机组、0.4m3砼拌和机、砂浆拌和机、2.2KW插入式振捣器、机动翻斗车、以及筑路机械、土方机械等(如实提供承诺书);
⑻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如实提供承诺书);
⑼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主要人员要缴纳“三险” (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三险”证明由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明、养老金保险证明三项原件,缺项作放弃处理);
⑽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明、养老金保险证明三项原件,缺项作放弃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28日-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养老金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金湖县农业资源开发局一楼科教科(金湖县跃进路23号)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10月20日9时3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金湖县金湖西路131号四楼金湖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⑵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转帐、电汇或汇票方式从本投标人帐户缴到金湖县农业开发局账户(开户银行:金湖县中行营业部,账号:********091001)。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农业开发网、江苏农业开发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湖县农业资源开发局、金湖县财政局
地 址:金湖县跃进路23号、金湖县健康路2号
联系人:黄海军、柏基明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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