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农民安置商铺1#楼商业改造(汽车维保)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兰州新区农民安置商铺1#楼商业改造(汽车维保)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兰州新区农民安置商铺1#楼商业改造(汽车维保)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JSLZXQ-2019-010)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农民安置商铺1#楼商业改造(汽车维保)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其他,招标人为兰州新区商投车之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州新区农民安置商铺1#楼商业改造(汽车维保)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项目建设地点:兰州新区新港四路以东、规划路以南、经七路以西、建材一路以北。
3、项目建设概况:兰州新区农民安置商铺1#楼商业改造(汽车维保)项目,在已建农民安置商铺1#楼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商业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建、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
4、项目估算总投资:300万元。
5、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含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 4 月 12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 5 月 12 日)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工作及后续相关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报批等相关服务内容。
(2)工程施工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安装、装饰装修等工程。
(3)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及试运行等事宜。
(4)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5)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企事业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以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业绩,2016年3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业绩,能及时完成报批工作,且无质量和安全事故(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近3年(2016年3月1日至今)内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
7、拟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拟任的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9、拟任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各1人须持有效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所有人员均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近三个月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11、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 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不具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 以达到招标人的资格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
(3)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的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签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质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无效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19 年 3 月 19日至 2019 年 3 月 25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至18: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三楼326室。
招标文件按项目售卖,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
3、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料:
(1)三证合一后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2)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以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业绩,2016年3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业绩,能及时完成报批工作,且无质量和安全事故(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原件);
(6)投标人近3年(2016年3月1日至今)内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原件)。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在报名时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 4 月 8 日上午9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19年 4 月 8 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 五 楼 东 会议室(地址:兰州新区纬三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http://zb.chinabidding.com.cn/)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新区商投车之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楼C区
联系人:杨言虎
联系电话:15352312350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16号716室
联 系 人:郭茹
联系电话:18152010050
电子邮箱:137127635@qq.com
2019年3月 18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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