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6厂房整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B16厂房整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B16厂房整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B16厂房整修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B16厂房整修项目

2.2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招标人生产区内

2.3 规模:本工程位于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园区内,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对B16厂房进行整修,以满足厂房工艺要求及屋盖系统承载要求。项目内容包括B16厂房屋面板拆除更换、B16厂房南山墙拆除及改造、B16厂房屋盖支撑系统整修、B16厂房屋面新增虹吸系统、B16厂房动能管线整修、厂房照明系统更换、消防管道改造、墙面整修等内容。项目投资约700万元。

2.4 工期要求:18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5月1日,其中屋盖系统拆除更换工程2019年8月15日之前必须完成,其他工程必须在2019年10月30日之前完成。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工程开工报审表为准。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等级。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

2.7.1土建部分

B16厂房屋盖、墙面、南山墙、综合支架,屋盖整修见B13-B16厂房屋面改造【0028(LXXXI)SG-4-G-1、G-2A、G-3A、G-9、G-10A、G-11、G-12】。图纸中B13、B14、B15厂房改造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屋架下弦碳纤维包裹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7.2电气部分

包括B16厂房电气施工图内的内容,具体包括:

B16厂房内空气绝缘型密集母线拆除并移位安装、母线插接箱与开关柜的连接电缆(引下线)、综合支架的安装、开关柜底座支架安装。

B16厂房既有开关箱的拆除及其附属支架、线管、电缆的拆除。

B16厂房东西两侧既有空气绝缘型密集母线干线系统为利旧,需保护性拆除后重新安装至综合支架上,母线插接箱依据设计图纸进行新增。

B16厂房一条天车滑线系统:规格为250A,三相四线系统,单独配置天车开关箱。

开关箱供设备的引出电缆不在本施工范围内(天车开关箱除外)。

通风系统配电。

厂房门电源施放。

照明系统更换。

2.7.3动力管道部分

B16厂房(不含东侧与B15共柱部分)压缩空气部分、氧气、氮气、丙烷、混合气管道全部,以及现有各类管道的拆除。其中混合气、丙烷、氧气,均须配置工位箱,氧气、丙烷(含减压器、压力表)每个工位箱按2个接头设置,混合器按三接头设置(含流量计)。

原有管道及其支架拆除工作。

压缩空气采用阳极复合铝管道,氧气、氮气、丙烷、混合气管道均采用不锈钢304材质管道及阀门。

所有管道及阀门的流量计检验、所有压力表的检验工作。

负责该部分氧气、丙烷等属于压力管道部分的安装告知。

配合建设方进行压力管道注册。

2.7.4室内消火栓系统

含室内消火栓系统及B16辅助用房消火栓系统改造。

2.7.5虹吸排水

B16厂房西侧改为虹吸排水管道,含室内管道安装、支架、室外消能井及消能井连接至公司管网。

2.7.6 通风系统

B13-B16厂房焊接烟尘治理及控温系统施工图设计中B16厂房屋顶通风部分。主要内容为:

0028(LXXXI)SG-1-N-10A图中M-C~M-D之间22台屋顶风机(B16)。

0028(LXXXI)SG-1-D-15图中电气施工内容(B16部分)。

2.7.7综合支架

采用镀锌型钢制作安装,与混凝土柱采用抱柱法连接固定,型钢表面涂灰色漆。

施工过程中与生产场地冲突,应相互协调,确保项目完成,并减少对公司生产的影响。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具体以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招标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技术要求、图纸不一致的,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施工总承包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可兼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资料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可兼任)。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情形,并受到行政处罚的。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2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9: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楼513室)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19年4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楼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石峰区

联 系 人:阮小姐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13室

联 系 人:曾鹏艳、张 勤

电话:****-********

邮箱:HNWD88888@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修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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