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计量测试所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泸州市计量测试所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采购人

(盖章)

泸州市计量测试所

政府

采购

进口

产品

论证

专家

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

鄢铃

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

计量检测

何丘

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

化学分析

田玉华

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高级工程师

计量检测

李茂权

内江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高级工程师

计量

李东

四川秉和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法律

技术专家意见:

泸州市计量测试所拟采购油气回收检测系统,为泸州地区加油站和燃油油库提供检测服务,满足环境监测新标准的检测要求,其中拟采购的气相色谱仪用于加油站和燃油油库中的甲烷、非甲烷总烃等项目的检测,确保泸州市所有的加油站和油库满足环保排放要求。

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四川省内计量专家进行论证,论证结果如下:

一、采购技术要求:

1、电子气路控制:整机气路,包括进样口及检测器均采用EPC电子气路控制,压力控制精度:0.01psi。

2、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最低检测限:<3pg碳/秒。

3、阀箱与柱温箱完全独立,阀箱具备独立的加热功能避免气路冷点。

二、论证意见:

根据上述采购需求,专家组经过评审论证,一致认为进口检测设备具有以下优势:

1、进口气相色谱仪具有整机的全自动电子气路设置,压力控制精度可以达到:0.01 psi或0.001psi;而国产设备气路采用手动机械阀调节,且无法实现整机的全电子气路控制,无压力控制精度指标。

2、进口气相色谱仪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最低检测限:<3pg 碳/秒,国产相关检测器性能通常为(5~10pg )碳/秒。

3、进口气相色谱仪气体阀与柱温箱完全独立,可以单独控温最高可达300℃完全避免气路冷点;国产同类设备无法独立控温容易产生冷点影响数据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进口气相色谱仪才能满足泸州市计量测试所对拟采购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并且不属于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进口产品,因此,专家组一致同意采购进口气相色谱仪。

拟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1

气相色谱仪

1台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异议具体事项和内容、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分别反馈至采购人和财政部门。

采 购 人联系人:刘女生 电话:0830-3773126 传真:0830-2593579

财政部门联系人:温女士 电话:0830-2282871 传真:0830-22828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专家 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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