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质监中心面上水利建设绍、金、衢片工程质量抽检招标公告
水利水电质监中心面上水利建设绍、金、衢片工程质量抽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委托,就面上水利建设项目绍、金、衢片工程质量抽检(2019年度)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SDZX-2019-0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标项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面上水利建设项目绍、金、衢片工程质量抽检(2019年度) | 面上水利建设项目绍、金、衢片工程质量抽检,计划抽检工程25个,工程包括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小流域综合治理、海塘加固、山塘整治和圩区治理等。每个抽检工程从建设过程管理及工程实体质量等环节,对其质量进行抽检。内容包括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现场外观质量、工程实体质量等部分,详细内容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 批 | 1 | 86.15 | 详见采购文件 |
1、基本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且专业包含水利水电(以http://www.tzxm.gov.cn/ 网站查询为准),且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需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量测类)3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且专业包含水利水电(以http://www.tzxm.gov.cn/ 网站查询为准)。
2.3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反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19年3月 19日至2019年 3月 26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地点:杭州市钱潮路636号2幢万邦大楼12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交付方式: 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收款单位(户名):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保俶支行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9日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退回: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后退回。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 月 9 日8时30分 至2019年 4月 9 日 9 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钱潮路636号2幢 万邦大楼12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9年 4 月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杭州市钱潮路636号2幢万邦大楼12楼
十、其他说明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 介绍信;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对应原件备查。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可继续报名。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答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递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答复。采取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邮件注明的收件人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采取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人应当取得被质疑人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被质疑人。被质疑人可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潜在投标人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5、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
十一、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钱潮路636号2幢
联系人:张建华 邮编:310000
电话:133*****355 传真:****-********
电子邮件:********0@qq.com
采购人: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388号钱江科技大厦9楼
联系人:傅工
电话: 0571-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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