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三门路新址标志标线及配套交通设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三门路新址标志标线及配套交通设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三门路新址标志标线及配套交通设施项目 | ||
品目 |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其他安装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3月18日20:4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3月19日09:30至2019年03月25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203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4月08日09:3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203室(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3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余瑛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17346959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哈密路133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厚盛 289539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2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余瑛 17717346959 |
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三门路新址标志标线及配套交通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三门路新址标志标线及配套交通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SITEN-ZB-201902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瑛
项目联系电话:177173469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上海市哈密路1330号
联系方式:黄厚盛 289539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瑛 17717346959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2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车辆管理所高境和三林分所标志标线及配套交通设施建设,包括高境分所新址场外标志标牌、场内标线、场内金属构件、场内室外标志标牌、场内室内标志标牌、新增道闸岗亭与人车隔离设施等,以及车管所一分所(哈密路原址)相关道路标志标牌拆除和安装。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所有内容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交付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安汾路299号、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2999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质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投标人具备住建部或住建委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19日 09:30至2019年03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2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203室(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在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25日(每个工作日09:30~11:30、13:00~16:00)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203室(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注:以上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仅用于本项目现场报名,不作为开标后的资格审查和评审依据。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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