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堤一期(龙岗老城区八尺江大桥~梁村堤段)工程招标公告

防洪堤一期(龙岗老城区八尺江大桥~梁村堤段)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南宁市邕宁区防洪堤一期(龙岗老城区八尺江大桥~梁村堤段)工程

招标编号:GXJTZ[2010]374~375

所属行业:水利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银行贷款及地方配套资金

业主名称:南宁交通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地址:南宁市邕宁区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宁市邕宁区防洪堤一期(龙岗老城区八尺江大桥~梁村堤段)工程 已由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以珠水技术函[2010]379号文 批复了初步设计, 南宁市人民政府以南府函[2009]223号文下达了 南宁市邕宁区防洪堤一期(龙岗老城区八尺江大桥~梁村堤段)工程 投资计划 约25312.01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2433.57万元),项目业主为 南宁交通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0〕90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 南宁市邕宁区 。建设规模: 属2级堤防 。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 年 11 月 1 日,完工日期为 2011 年 6 月 30 日,计划工期 240 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建防洪堤4.316km,属2级堤防,其中建防洪堤4.316km,新建防洪排涝闸3座、总装机容量3000KW,新建排涝泵站2座等。

招标内容: Ⅰ标段:桩号LG2+854-LG5+100,堤防总长度为2146米,建筑内容为防洪堤、防洪排涝闸、新建排涝泵站。

Ⅱ标段:桩号LG5+100-LG7+170,堤防总长度为2170米,建筑内容为防洪堤、防洪排涝闸、新建排涝泵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Ⅰ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Ⅱ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人员要求: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要求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详述);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不填写专业,则视为无专业);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视为无专业)。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视为无专业);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其他要求:

A、投标人必须于2009年12月1日后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复印件必须有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审验记录;

B、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C、上述要求提供的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职称证、质量检查员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中所标明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若不一致或者不标明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上一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如投两个标段,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标段的评标顺序,在评标时现场随机抽签决定。)

4.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10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14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有关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投标联系卡)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购买,同时须提供本单位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且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查验。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250元,图纸及技术资料费用每个标段2750元,发售地点为南宁交通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北大道河堤段20号),售后不退。

4.2投标承诺金:根据桂水基[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人交纳每标段投标承诺金 10000元, 承诺金的退还按桂水基[2009]28号文执行。投标人凭银行转帐底单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缴纳投标承诺金只采用银行转帐的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

户 名:南宁交通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兴宁支行

帐 户:****************957

4.3 现场踏勘与标前会:招标人将于2010年 10 月 15 日上午 10 时集中踏勘现场,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投标人可派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前往,集中地点:南宁交通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广西财政厅网及南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 2010 年 10 月 28 日 9 时在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1层)公开开标。


招标人:南宁交通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北大道河堤段20号

邮 编:530000

联系人:杜少波

电 话:****-*******

传 真:****-*******

招标人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1层

邮编:530000

联系人:熊莎莎 肖珊

电 话:****-*******

传 真:****-*******

招标人:南宁交通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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