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物桶、配餐车招标公告
污物桶、配餐车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污物桶、配餐车
项目编号:JNGP/2010/G0019(X)-2
报价单位名称: (公章)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规格要求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污物桶 | 直径45厘米 高50厘米 采用优良PP塑料,耐高温,耐摔震,安全无毒,经久耐用 | 20个 | ||||
2 | 配餐车 | 车体及内部结够均采用SUS3042B∫1.0不锈钢板,高强尼龙底轮。 | 5辆 | ||||
合计 | 大写: 小写: | ||||||
交货及完工时间 | |||||||
免费质量保证期 |
备注:
欲响应或参与济宁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首先在“济宁市政府采购网”办理网上登记注册,然后提供工商注册相关原件、税务登记相关原件、法人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以上证照均为通过相关部门年检的有效证书,非法人无需提供法人证书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原件),由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核对无误后,再经济宁市检察院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系统核对通过,方可提交报价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相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报价单位可分包响应,且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
2.本项目预算资金8000元;
3. 供应商报价时须注明所报产品的详细品牌、型号及配置;报价中应包含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以及因签署合同和供货产生的差旅费用等;
4. 报价文件以密封形式报送,参考图详见附件;
5. 本项目不接受传真报价,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30天;
6. 合同价款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合同价款凭市政府采购中心验收单及付款通知书由采购人通过济宁市财政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7. 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报价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5日下午15:00
联系人:张建玲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济宁市建设路147号市政府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大厅 政府采购服务台
具体详情请登陆济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jnzfc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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