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专项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因工作需要,比选人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取1家法律服务机构,负责成都华天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合作事宜专项法律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范围

1.比选范围:成都华天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合作事宜专项法律服务

二、服务内容

1.成都华天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事宜;涉及项目两个 (均为暂命名,最终以实际落地名称为准):一是股权类项目合作的大熊猫文化IP开发项目,二是项目投资类的《金色面具》动画电影制作项目。

2.负责起草、审查、修改与上述合作事宜有关的协议、备忘录、章程等文件,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条款、内容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处置措施并修改完善,按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或合同审查意见书。

3.股权类项目合作应提供涉及的合作公司治理架构、工商注册方面的法律咨询及审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拟定、审查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直至新公司成立工作完成为止;项目投资类项目应至项目投资完成为止。

4.参与同相关部门和当事方的重要会议、磋商、谈判、咨询等,并在以上过程中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可先提出口头法律意见,后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5.协助比选人处理合作事宜中的争议纠纷,提出法律意见与对策。

6.协助比选人完成向相关单位报备相关手续,并出具必要的法律意见书。

7.根据比选人委托,开展与该项目有关合作方的专项法律尽职调查,并提交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8.应比选人要求、提供与该项目合作事宜有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资金来源

项目业主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筹集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合法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注:三证合一的律师事务所只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

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第四章“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涉及的资格证件(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七、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成华区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报名地点和时间

1.报名地点:成都市成华区红光路1号

2.报名时间:2019年 3月19日至2019年3月21日(北京时间9:00~11:30,14:00~16:30)。

3.比选时间:2019年 3月26日上午9:30分

4.比选人:成都华天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联系人:张老师

6.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法律服务 出版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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