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电梯检测仪招标公告
便携式电梯检测仪招标公告
长春特种设备检测中心便携式电梯检测仪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CCGP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特种设备检验中心 委托,对 长春特种设备检测中心便携式电梯检测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特种设备检验中心
三、项目名称:长春特种设备检测中心便携式电梯检测仪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0-03-0976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2010-03-0976 75000 75000 0 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报价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10 年 10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九、报价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三份副本
十、发放谈判文件起始时间:2010 年 09 月 29 日 14 时 20 分
十一、发放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0 年 10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十二、发放谈判文件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递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2010 年 10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0 年 10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递交报价文件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谈判会时间:2010 年 10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谈判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便携式电梯综合性能检测仪(加速度测量仪)1台
十九、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货到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额的95%,其余5%质保金在该设备使用三个月经确认无质量问题后20个工作日内付清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
二十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谈判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优质
二十四、售后服务:派专业人员及时的免费维修
二十五、谈判保证金:5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
联系人:
郭春城 电话:********
闫镇 电话:88779609
采购人名称:长春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项目负责人:刘国锋
联系电话:****-********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81号
邮 编:130000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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