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参加本项目A包的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国内企业法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国内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投标单位注册实收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4)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所投“增压水泵”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5)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4、参加本项目B包的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国内企业法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国内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投标单位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其注册实收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投标单位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其注册实收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且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注册实收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4)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B级或B级以上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单位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6)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5、参加本项目C包的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国内企业法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厨房设备生产、加工的国内单位才能参加投标;
(3)投标单位注册实收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且必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所投“直燃式节能开水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5)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6、投标单位在查阅或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投标单位的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原件查验、原件验后退还)
(2)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C包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必须提供原件查验、原件验后退还)
(3) 单位介绍信(原件)。
7、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国内合格投标单位请于2010年9月30日~2010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份、分包,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逾期拒授。
8、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业务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31号伟业大厦6楼 邮编:330096)。
9、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所有竞标文件应于2010年10月12日上午08:30~09:30 (北京时间)送至开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31号伟业大厦6楼601室),逾期到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联系人:刘宇东 刘平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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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