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蛋白桑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和田县蛋白桑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HTXZFCG(2019FS)037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包 | 蛋白桑苗木采购 | 10000 | ******** | 万株 | 详见招标文件 | |
2包 | 农用机械设备采购 | 45 | ******* | 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农用机械设备具体分类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包供应商的报名资格和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具有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3)具有苗木产地土地租赁合同原件; (4)供应商必须携带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必须有工商局核准的相应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5)法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包供应商的报名资格和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2)供应商必须携带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必须有工商局核准的相应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3)法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03-20至2019-03-26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6日(北京时间10:00-14:00,15:30-19:30)到和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县经济新区昌盛路);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3月31日(北京时间10:00-14:00,15:30-19:30)到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54号)报名
3.标书售价(元):200元/包/份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 1包: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苗木产地土地租赁合同、“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 2包: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 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证件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鲜红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不接受公证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9-04-09 11:00:00
七、 投标地址:和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县经济新区昌盛路)
八、 开标时间:2019-04-09 11:00:00
九、 开标地址:和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县经济新区昌盛路)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1包:蛋白桑苗木采购 | 600000 | 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 ****************84578 | 支票、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 |
2 | 2包:农用机械设备采购 | 100000 | 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 ****************84578 | 支票、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其他事项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该项目采购方所投入的扶贫资金,以折股量化的形式入股该项目,依据扶贫资金的实际投入时间,到位金额核算分红,中标方每年度给受益村支付的固定收益分红,返还回报期10-15年,中标方须同受益村签定具体分红协议。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新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54号
2、采购人名称:和田县林业局
联系人:祖丽皮耶
联系电话:********618
传真:
地址:和田县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和田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柏杨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和田县经济新区(昌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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