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1252]永安路(建设北路-莲山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JG2019-1252]永安路(建设北路-莲山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0 00:00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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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路(建设北路-莲山路)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路(建设北路-莲山路)工程已由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花发改基[201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永安路(建设北路-莲山路)工程监理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永安路(建设北路-莲山路)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西起建设北路,东至莲山路,全长3.26公里,道路标准宽度30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通信工程及电力管沟工程等。本工程估算总投资金额4342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1233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项目编号JG2019-1252。

2.2.2监理范围:本次招标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2.2.3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

(1)施工准备阶段: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参与施工准备阶段配合业主完成各项报建手续。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等为止。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为2020年1月,施工建设周期540日历天。

(3)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

(4)竣工结算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为止。

(5)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412.80万元(其中道路工程及其他专业工程监理费招标控制价:383.56万元,给水工程监理费招标控制价:29.2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

3.1.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服务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3.2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9 年3月20日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9 年3月25日23时59分。

网上报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 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19年4月9日9时45分至2019年4月 9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花都开标大厅。(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 标 人: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

邮 编:51080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之一101房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

邮 编:51009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9号

邮 编:510801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及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2019年3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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