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公寓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人才公寓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1、江苏省大丰港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人才公寓一期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人才公寓一期工程
2.2工程地点:大丰港经济区花园路南侧、辰辉路西侧
2.3工期要求:3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资金来源:自筹
2.6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投资额
1
人才公寓一期工程
A04#~A14#、D07#筏板基础、土建、安装及附属等施工图全部内容
约4000万元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拟定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5)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授权委托人及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以及项目部组成人员2009年以来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7)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5、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参与上述工程的投标,请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9月 26日至2010年9月 30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工程付款: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内付工程结算价款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内付至审计结算总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三年付至审计结算总价的60%;余款待扣留5%审计结算总价作为质保金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四年内结清余款。
7、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大丰港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卞震洲 联系号码:139*****677
联系地址:大丰港经济区
招标代理公司: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 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丰市健康东路60号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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