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29薛馆路改建工程交通工程第一合同段施工招标公告

S329薛馆路改建工程交通工程第一合同段施工招标公告

S329薛馆路沂源段改建工程交通工程第一合同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S329薛馆路沂源段改建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以鲁交规划 [2010]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淄博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S329薛馆路沂源段改建工程交通工程第一合同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招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S329薛馆路沂源段改建工程长44.4公里,二级路,本次对沂源刘家大峪至莱芜界段13.5公里交通工程施工进行招标。计划工期2个月,设一个施工合同段。

第一合同段:S329薛馆路沂源刘家大峪至莱芜界段交通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有同等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30日至2010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下同),在淄博市公路管理局二楼会议室(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东路7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需自行购买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公路发[2009]221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0月20日上午10时,地点为淄博市公路管理局三楼会议室(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东路7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淄博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东路7号

邮 编:255038

联系人:郑祺

电 话:****-*******

传 真:****-*******

监督机关: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监督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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