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中心城区玉泉山路小学等11所中小学建设工程宿迁市中心城区招标公告

宿迁市中心城区玉泉山路小学等11所中小学建设工程宿迁市中心城区招标公告

宿迁市中心城区玉泉山路小学等10所中小学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E********131*****001

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的宿迁市中心城区玉泉山路小学等10所中小学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于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宿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湖滨新区、洋河新区

1.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7.53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3.36亿元,其中:

第1标段:宿豫区玉泉山路小学4.57万平方米、豫新中学6.43万平方米,宿城区太湖路小学5万平方米、项里学校5.03万平方米、蔡集镇小学2.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63万平方米,投资额约11.65亿元;

第2标段: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鸡湖路小学2.43万平方米、厦门路学校8.88万平方米、富民大道学校5万平方米,湖滨新区运河学校2.99万平方米,洋河新区梅香街小学4.606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9062万平方米,投资额约11.71亿元。

1.3质量要求:

1.3.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1.3.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1.4工期:360日历天(图纸设计、审查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工期内)。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桩基工程完成后支付该所学校合同价款的5%;工程施工至±0.00后支付该所学校合同价款的5%;主体工程封顶后支付该所学校合同价款的10%;内、外装修工程完成后支付该所学校合同价款的10%;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等全部工程量完成后支付该所学校合同价款的1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该所学校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至该所学校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支付至该所学校合同价款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后并经行政审计或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计结束后支付至该所学校工程结算价款的97%(如三年内审计未结束暂按合同价款的7%支付,待工程审计结束后调整),余款待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四年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1.8%,其余质量保修金于保修期满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

1.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具体包括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前期及竣工报批;本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专项设计包括精装修设计、外立面设计、基坑围护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厨房设计、景观绿化设计、综合管线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工程施工包含工程设计范围内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外立面、精装修(含设备房装修)、楼宇亮化、建筑智能化预埋、监控系统、广播系统、消防系统、室外附属、景观绿化、道路、综合管线、机电抗震设施、基坑围护、电梯、空调、高低压配电、围墙、大门、标识、标线、高压电气(包括开闭所、配电房至供电外网的电缆及管沟)、市政管网及自来水管网与项目管网连接部分内容。所有学校均应达到二星绿建标准。所有学校均按钢结构装配式设计施工。详见学校建设标准、设计任务书等材料。

1.7本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标段划分为:

第1标段:宿豫区玉泉山路小学、豫新中学及宿城区太湖路小学、项里学校、蔡集镇小学等5所中小学EPC总承包;

第2标段: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鸡湖路小学、厦门路学校、富民大道学校和湖滨新区运河学校及洋河新区梅香街小学等5所中小学EPC总承包;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2个标段投标,但每位总承包项目经理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评定分离法(两阶段,定性+定量评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和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投标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5投标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信用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信用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4.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0日09时00分至2019年3月26日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统一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6.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4月19日09时30分。

7.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方案设计文本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亦不予受理。

7.3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建设大厦十一楼

联系人:秦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吴继玲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宿迁 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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