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靖宇县自然资源局靖宇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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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靖宇县自然资源局靖宇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靖宇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靖宇县财政局采购办委托,就靖宇县自然资源局靖宇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采购编号:JYZFCG*******)、(项目通知书编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靖宇县自然资源局靖宇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629万元

三、项目内容:靖宇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内容为调查靖宇县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现状。

(一)服务需求:靖宇县第三次国土调查服务需求

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吉政发〔2018〕3号)的要求,靖宇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内容为调查靖宇县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包括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用地的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建立国土调查数据库,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变化趋势预测等,编写调查技术报告,编制专项调查图件等。

调查成果达到国家、吉林省、白山市有关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质量要求,并通过验收。

(二)服务范围:靖宇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服务范围

在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逐一地块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项目区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土地利用以及土地权属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覆盖县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并与国家、省、市互联共享,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具体任务如下: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优于1:5000比例尺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优于1:2000比例尺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并完成调查界线调整,相邻行政区之间的地类、权属等接边等工作。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县为基本单位,以国家统一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通过影像判读重新对单一土地地类类型的地块界线进行矢量化,确定调查图斑。开展县级全地类典型样本图斑举证。实地逐一地块调查每块图斑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查清项目区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数量、分布及质量状况,查清城市、建制镇、村庄、独立工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

(2)、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 制作1:2000正射影像数据,对靖宇县建制镇、村庄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开展细化调查,查清城镇村庄内部商服、工业、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特殊用地等地类的土地利用状况。

(3)、调查界线的调整。开展乡(镇)、村级界线调查调整。

完成相邻行政区之间的地类、权属等接边工作。

2、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权属调查。

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对城镇以外的独立国有土地使用权开展权籍调查并将成果转绘到土地调查底图上,权属信息汇总到数据库;对建制镇内的土地以原地籍成果为基础开展地籍调查成果修补测,并对新增或变更的土地开展权属调查。

3、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查。

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查,依据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成果对发生变化的进行调查测绘及变更。对于没有变化的按照权属界线协议书描述的界线进行重新转绘上图。

4、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

基于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调查成果和国土资源管理形成的各类管理信息,结合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及相关专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系列专项用地调查评价。

(1)、耕地细化调查。重点对河道或湖区范围内耕地、林区范围内的耕地、牧区范围内耕地、沙荒耕地等开展细化调查,分类标注,摸清各类耕地资源底数状况。

(2)、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界线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上,查清批准用地范围内未建设土地的实际利用状况。

(3)、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开展耕地质量调查和评价,将最新的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评价成果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对评价成果进行更新完善。

(4)、自然资源调查。配合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开展林业调查与水资源调查,查清水流、森林、山岭、荒地和滩涂等自然资源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建立土地利用现状与各类自然资源的相应关联。

(5)、湿地调查。查清各类湿地的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

城市开发边界及生态红线调查。在土地调查基础上,依据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批准界线等资料,将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范围界线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土地上。

(6)、永久基本农田落位上图。将永久基本农田成果落位在土地调查成果中。

5、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

建立土地调查及专项数据库。按国家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及建库规范,开展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耕地细化调查专项数据库、建设用地专项数据库、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专项数据库建设,实现对城镇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权属调查成果和专项调查成果的综合管理。

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及专项调查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实现土地调查数据、专项调查数据与土地规划、基础测绘等各类基础数据的互联互通和综合分析应用。

6、成果汇总。

(1)、数据汇总。在土地调查数据库和专项数据库基础上,汇总行政区划内的城镇和农村各类土地利用数据及专题数据。

(2)、成果分析。根据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并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等相关数据,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对第二次土地调查完成以来耕地的数量、质量等级、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建制镇、村庄等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土地利用集约节约程度;汇总形成各类自然资源数据,并分别对其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基础依据;根据土地调查及分析结果,编制第三次土地调查各类报告。

(3)、数据成果制作与图件编制。基于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制作系列数据成果,编制县级系列土地利用图件、图集和各种专题图、图集等,面向政府机关、科研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不同层级的数据服务,满足各行各业对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的需求,最大程度地发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综合效益。

7、完成2019年度、202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8、承担后期国家另行增加的补充调查任务。

(三)、服务标准:靖宇县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参数

1、执行的技术标准

(1).法律法规及行政文件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2)《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

(2).技术标准文件

(2.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2.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2.3)《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359号)

(2.4)《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籍〕字第26号)

(2.5)《土地调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8号)

(2.6)《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2.7)《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

(2.8)《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2.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

(2.10)《吉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

(2.11)《吉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细则》

(2.12)《靖宇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

2、其它质量要求

(1).基本要求

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不低于1:5000比例尺;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1:2000比例尺;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合国家下发的1:5000的遥感影像及1:500的存在地籍调查成果,按1:2 000比例尺开展。

(2).数学基础

a平面坐标采用 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b投影方式:1:2 000、1:5 000比例尺标准分幅图或数据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

c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精度指标

a最小上图图斑面积:按吉林省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细则实行。

b补测地物相对邻近明显地物距离中误差,平地、丘陵地不大于2.5m,山地不大于3.75m,最大误差不超过2倍中误差。

c调绘图斑的明显界线与DOM上同名地物移位不大于图上0.3mm,不明显界线不大于图上1.0mm。

(4).计量单位

长度单位采用米(m),保留一位小数;面积计算单位采用平方米(m2),保留二位小数;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hm2)和亩,公顷保留二位小数,亩保留一位小数。小数进位采用四舍五入方法。

(5).界线来源

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采用全国陆地行政区域勘界成果确定的界线,由省级下发。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采用最新确定的界线。

3、服务周期:投标人需在2019年5月15日前完成靖宇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任务,提交调查成果。

四、投资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6.投标人须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其专业范围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子项,从事过第一次全国土地详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任务、具有丰富国土调查经验的投标人;

7.投标人要具备健全、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及保密制度;

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不接受有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及挂靠资质投标;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及法人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2.投标人投入的具体工作人员,在未完成项目相应工作任务的情况下,不得同时从事其他项目;

13.投标人近5年开展县级以上政府或政府部门的项目,经原采购人认定存在合同违法或履约超期的,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五、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六、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6日, 每天上午8:30时至下午16:00时。

七、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只收复印件):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b)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c)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d)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e)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f)无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信用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g)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靖宇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3日。

九、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陆万元整,于2019年4月16日前汇至靖宇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

全 称:靖宇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靖宇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000065

行 号:********0018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4月18日9:30时。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靖宇县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 招 标 人:靖宇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靖宇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靖宇大街448号)

邮政编码:135200

联 系 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人:靖宇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029

靖宇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调查 国土 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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