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智慧家庭服务业务合作伙伴招募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智慧家庭服务业务合作伙伴招募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移动智慧家庭服务业务合作伙伴招募的采购公告,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具有提供标的货物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均可前来投标。 | |||||||||||||||||||||||||||||||
一、采购说明 一、背景 中国移动智慧家庭服务业务为我部重点培育的面向行业渠道客户推广的一体化智能家居服务项目,该业务以“终端+平台+服务”的模型为客户打造便捷智能的智慧家庭服务。 二、合作模式介绍 省内设置1名唯一合作商,通过合作商进行行业渠道管理“托管”以及销售地推“托管”,有效整合行业渠道的渠道优势以及地推优势,加快推进业务开展进度。 (一)合作模式 1、购销模式 (1)推广方式 合作商通过我司B2B平台(中国移动广东终端订购系统)以购销方式向我司购买智慧家庭服务包,购买之后由合作商统一向其它渠道推广,若其它渠道有提货需求的,则统一向合作商该合作商提货,我司不再受理其它渠道提货需求。 备注:相关提货标准按照《中国移动广东终端订购系统协议》执行。 (2)销量核算标准 根据我司CTMS(终端公司广东终端营销管理系统)社会渠道SI销量报表核算客户发展量,1个提货量计入1个服务包发展量。 2、铺货模式 (1)推广方式 合作商通过其媒体资源、电商、地面推广团队等渠道为我司推广智慧家庭服务包,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将客户引流至合约办理渠道,由合约办理渠道统一为客户办理合约方案,根据代理商的推广量,我司给予一定的酬金奖励(酬金具体数量以实际业务开展设定的酬金标准为准)。合约渠道包含所有可办理移动合约的渠道。 (2)销量核算标准 非自有营业厅渠道录入销量计入合作商推广销量,1个合约服务包计入1个合作商推广量。 备注:非自有营业厅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在线公司外呼渠道、线上渠道、社会渠道、终端公司虚拟营业厅等。广东移动自建自营营业厅、终端公司零售厅录入销量计入终端公司推广销量。 (二)合作商职责 1、省内行业渠道管理运营 合作商负责拓展行业客户,包括物业渠道客户、地产渠道客户、公寓渠道客户、酒店渠道客户等,统一管理渠道客户并引导渠道客户到我司B2B系统平台注册备案。 2、智慧家庭服务包销售推广 以中国移动智慧家庭服务包合作商身份向渠道客户、个人客户推广我司智慧家庭服务包,包括地面推广、媒体推广、合约服务包推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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