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塘大道安全隐患消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南芬塘大道安全隐患消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SC-*******
一、招标条件:
宁乡市南芬塘大道安全隐患消除工程项目,已由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投[2018]37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本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乡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宁乡市小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乡市南芬塘大道安全隐患消除工程项目;
(2)项目地点:宁乡市坝塘镇南芬大道起点交叉口S208上K15公里处,改造范围为K0+000-K0+140段;
(3)建设规模: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km/h,交叉口范围主线设计时速40km/h,转弯车道设计时速为20km/h。
(4)资金来源:本级财政资金;
(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6)合理价(中标总价格):人民币捌拾伍万壹仟肆佰捌拾肆元整(¥851484.00元);
(7)招标范围:项目改造长度140m,主要包括平面线形优化、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以及标识标线与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提供开户许可证;招标人不接受在交通运输部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中均没有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也不接受投标人或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在上一个信用评价周期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最近2年(2016年和2017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最近3年(2015-2017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证书与投标人必须一致;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3.4拟任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安全员具有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3.6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2018年12月~2019年2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只接受《宁乡市小额政府投资项目承包交通施工企业库》内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3.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四、投标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元);
4.2投标保证金缴纳至下列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宁乡市政务服务中心
银行账号:8201 0300 0007 2855 2
开户银行:宁乡农商银行市民之家分理处
行 号:314 551 082 688
4.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宁乡市南芬塘大道安全隐患消除工程项目”,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如果投标保证金没注明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承诺书的递交:
(1)投标承诺书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3月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承诺书递交地点:宁乡市公共资源服务中心(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市民之家四楼北侧)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屏幕;
(3)有以下情况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二)未响应合理价、工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要求的;
(三)投标承诺书未加盖公章。
六、资格审查资料说明:
本项目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或者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原件;
(3)本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相关证书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2018年12月-2019年2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以上1至2项资料在开标现场由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查验,查验合格的确定为合格投标人,进入随机抽取环节,参与随机抽取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时,重新招标。第3项资料在抽取中标候选人后由行业监管部门进行查验,查验不合格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由排名在后的进行递补。
以上所有资料提交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顺序附在投标承诺书后面装订成册,密封盖章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
七、评标办法
按《关于印发〈宁乡市小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13号)文规定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具体抽取办法如下:
(1)抽取对应号码球。评审合格投标人抽取相对应的号码球。由公共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选取任意一组号码球放入摇号机内,各投标人代表按照递交施工投标承诺书的先后顺序,依次公开抽取一个对应本投标单位的号码球。
(2)抽取中标候选人。按《宁乡市小额政府投资项目承包企业库管理规定(暂行)》随机抽取。
九、行业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备案及监督机构为:宁乡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乡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成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盛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高新区麓谷坐标A栋1007房
联系人:胡先生
标签: 隐患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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