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绿化提质(一级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国土绿化提质(一级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美丽藤县”国土绿化提质(一级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总承包(项目编号:WZZC2019-G2-30001-CJZX)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美丽藤县”国土绿化提质(一级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已由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藤发改投资【2019】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藤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奥达佳陶瓷路口至机场路口;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为种植绿化升级改造工程,总长15公里,具体包括:(1)藤县陶瓷园路段:路段长度2公里,路段宽度43.5米,双向六车道,实施绿化工程。(2)藤县塘步镇路段:路段长度2公里,路段宽度47.5米,实施绿化工程。(3)机场连接线路段:路段长度1公里,路段宽度35.5米,双向六车道,实施绿化工程。(4)自然村落路段:自然村落路段长度10公里,在原基础上做简单绿化提升工程。
合同估算价:1327.9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0天(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美丽藤县”国土绿化提质(一级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的采购、施工、设计。
2.3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含)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含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商事主体信息网站含经营范围的查询打印页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风景园林设计或园林设计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八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6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八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八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方式:
(1)设计费支付方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完成并通过管理部门备案后,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按中标价的70%支付;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支付至设计费实际合同价的90%;合同结算价经财政评审确认后支付余下款项(不计利息)。
(2)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实际合同综合单价的80%支付。合同结算价经财政评审确认后支付到本项目结算总价的97%,余3%作为缺陷责任保修金。缺陷责任期(12个月)(按国家有关规定)满并移交相关接管部门后付清(不计利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交易服务单位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藤县住建局
电话:****-*******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藤县林业局
地 址:梧州市藤县藤州大道183号
邮 编:543300
联系人:覃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梧州藤县分公司地址:藤县藤州镇泰和三街9号
邮 编:543000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
电子邮箱:********98@qq.com
2019 年3 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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