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硫磺回收装置尾气治理招标公告

III硫磺回收装置尾气治理招标公告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III硫磺回收装置尾气治理项目工艺包编制、专有或专利技术许可使用、脱硫塔塔内部件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19-FW-00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新增硫磺回收装置烟气碱洗设施,降低硫磺烟气中SO2排放浓度。

炼油厂III硫磺回收装置于2015年建成投产,设计规模为2万吨/年,烟气中SO2排放浓度按小于400mg/Nm3设计。考虑目前国家及地方政府对环保日益严竣的要求,以及硫磺回收装置(III)开停工期间存在烟气中SO2排放浓度超标的情况,拟在原工艺基础上,通过增设烟气碱洗设施,控制烟气排放指标,保证装置烟气排放符合SO2排放浓度小于100mg/Nm3的前瞻性环保要求。

2.2招标范围:

(1)专利或专有技术的许可使用。

(2)工艺包编制,工艺包设计内容应满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炼制与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编制规范》Q/SY1802-2015的要求,满足基础设计及详细设计的要求。

(3)脱硫塔塔内部件(包括喷淋设备、塔盘、气液分离器、除雾设备等塔内部件)供应(提供制造厂家)。如有专用工具需在塔内部件中列出。

(4)安排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配合完成设计,指导现场成套(含专利、专有)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开车指导等技术服务。

供货商认为需要配套提供的其他附属设备和零件,供货商应加以说明,以供业主/买方选择。

采用规范、标准及法规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炼油装置工艺设计规范》 SH/T3121-2000

《石油化工设计能耗计算方法》 GB/T50441-2016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2011

《石油化工工艺装置布置设计规范》 SH3011-2011

《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布置设计规范》 SH3012-2011

《阀门的检验和验收》 API 598

《石油、重化学和天然气工业用离心泵》 API 610-2004 10th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21-2016

《压力容器》 GB150.1~150.4-2011

《石油化工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SH/T3507-2011

《石油化工钢结构防火保护技术规范》 SH 3137-2013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技术规范》 SH3022-2011

其它未列出的与本产品有关的规范和标准,投标商/供货商应向业主/买方和设计提供。所有规范和标准均应为项目采购期时的有效版本。

在投标文件中,投标商对塔内部件应提供分项报价,如有技术服务费也须提供分项报价。

塔内部件报价应包括所有技术服务的费用、包装费用及运送到吉林石化炼油厂施工现场所需的全部费用(含税)。

投标商如发现业主的技术规格书中有矛盾之处,应书面通知业主/买方,以便业主/买方予以澄清。

中标人最终提交的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图说明、主要工艺参数、控制方案说明、物料、能量及公用工程平衡图;

(2)工艺及自控设备一览表;

(3)平面布置图;

(4)“三废”的数量、组成及处理方法,界区内任一点噪音要小于85分贝;

(5)公用工程的设计要求,消耗定额;

(6)产品质量及收率的保证值和期待值;

(7)劳动、安全与卫生措施(如防爆、消防、防噪音、防静电等);

(8)推荐操作、分析及维修定员;

(9)工业化业绩;

(10)工艺设计和技术资料的组成和交付进度,推荐工程建设进度表;

(11)合同总价和分项价格:包括工艺包及专利技术费、塔内部件费、技术服务费等;

(12)其它卖方认为应包括的内容。

三、主要技术要求

(1)要求投标人在标书中明确设备对烟气二氧化硫污染物去除后排放保证值:正常工况下SO2≤100mg/Nm3 (干基氧含量3%),开停工工况 SO2≤200mg/Nm3(干基氧含量3%)。最终考核达到承诺即二氧化硫去除后排放保证值,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2) 确保烟气碱洗系统连续稳定运行3年以上,脱硫塔寿命≥20年,容器、换热器寿命≥10年,机泵寿命≥20年, 所有设备主体材料均要求采用金属材料并满足耐腐蚀要求。

(3)其他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范围和技术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专业资质能力;

(2)投标人须提交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银行开户行许可证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4)投标人具有硫磺回收装置或类似装置成功应用1年以上的2项业绩(在文件中以表格形式真实列举,后附合同扫描件、技术及改造项目所在单位提供的验收报告,无证明文件的业绩无效);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要求

(1)招标人不接受预付款要求,考核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2)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450.5万元,超过此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19-03-20 18:00:00至截止时间2019-03-27 23:59:59(北京时间)。

6.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6.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6.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6.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6.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6.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6.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9-04-11 13: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7.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7.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9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八、

九、开标

开标时间:2019-04-11 13:3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十、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132021

联 系 人: 王宏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jh_whwei@petrochina.com.cn

十一、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14转 3转 6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尾气治理 装置 硫磺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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