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需求论证
青川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需求论证
青川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
政府采购需求论证
采购人:青川县广播电视台
时 间:2019年3月18日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规定,我单位自行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需求论证。
一、项目名称: 青川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类别 :货物
三、项目预算金额: 496 万元
四、论证地点:采购人办公室
五、需求论证人员
姓 名职称证书编号专业
六、需求论证专家意见
需求论证内容专家论证意见
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落实扶持节能环保产品政策1.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合格产品的条件和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中的数字硬盘录像机、监控电视墙(拼接显示器)、监视器,以及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对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实行每个产品加1分。
3.根据《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对政府优先采购的环保产品实行每个产品加1分。
注:以国家行业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书或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码为准(提供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节能清单)。
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实行该供应商报价评审总分扣5分予以惩戒,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
属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无
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项目技术参数及配置标准详见附件1)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
评审办法详见附件2。
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授权负责人的供应商或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或其归属总公司须取得《互联网接入业务经营范围许可证》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相关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系统集成商(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投标供应商)的,需提供青川县本地运营商针对本项目的互联网出口租赁承诺函原件。
2、若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单位,则需取得归属总公司出具的授权;
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条款)。
七、其他论证意见:
八、专家组成员签字:
一、项目概况
2018年8月21日-22日,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扎实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更好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党中央在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媒体融合发展进程中,再次作出“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打通宣传工作“最后一公里”指明了方向。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扎实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夯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根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围绕建成主流舆论阵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基层舆情聚合平台的目标定位,全面推进县级媒体在机构、内容、渠道、平台、人员、经营、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促进基层宣传工作更好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更好服务群众生产生活,不断提高县级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建成主流舆论阵地。利用中央厨房平台功能,集中力量打造客户端,着力提高下载量、日活率,提高在县域内的覆盖面。综合运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广播、电视、农村大喇叭、新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手机台、电子阅报栏、户外大屏等多个终端,形成分众传播、分类覆盖的格局,实现传播效果最大化,最广泛地宣传群众、凝聚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以本土视角宣传党中央大政方针,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省委决策部署,宣传本地党委政府工作安排,传播本地权威政经资讯,对中央和省、市(州)媒体形成有益补充。
——建成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利用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整合党政部门信息资源,对接党政部门技术平台,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搭建网上党建、党务政务公开、电子商务等业务平台,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链接本地各类信息资源,打通居民服务平台,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大力开拓互联网综合信息服务功能,有效对接县级各类服务平台,创新基层社区化沟通服务模式,畅通信息渠道,增加用户黏性。
——建成基层舆情聚合平台。利用全网舆情汇聚系统,实现本地化、社区化、互动化,搭建线上线下结合的互动交流平台,为群众反映诉求、建言献策提供通道,为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提供窗口,分析研判本地舆情动态,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民意汇聚在当地,把舆情留在当地,及时沉淀用户。
通过融媒体中心建设最终实现“决策参考报信息、解决问题发点球、正面引导把方向、负面管控防风险”目标。
全媒体中心和县广播电视台现已拥有新闻采编区、制作生产区、新闻演播室、电视播控室、新媒体直播几大采编发流程中核心板块内容,并且拥有直播频道、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拥有强有力的向融媒体中心转型的基础设施及条件。
根据《关于加强县市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意见》及青川县委宣传部提出畅通信息,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强化技术保障,充分考虑后期维护,使融媒体中心的建设更具实用性、操作性和融合性的要求。
?能力性建设
一是对现有的办公区进行功能分区,完善布局,加大硬件投入,打造一个集生成制作,分析策划,指挥报道,发布为一体的融合中心。
二是加大融媒体方面的设施设备投入。青川融媒体中心建设,将建成融媒体中心底层云平台,平台建成后,能够将原有单个业务系统技术孤岛,融合为统一云平台管理,完成融媒体中心业务对原新闻采编发流程的再造。
?功能性建设
青川融媒体中心实现新闻采编、记者动态、视频连线、热点新闻、舆论监测、网络监控、稿件统计、媒体集群、政务服务、资讯排行、大屏展示、直播在线、栏目分析等技术能力,构建移动快编、快剪、直播、互动的全媒体制作方式,形成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的媒体融合大格局。
?建设思路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委宣传部的直接管理下,挂牌“青川县融媒体中心”。
?坚持以全媒体中心和县广播电视台为主体,充分发挥青川宣传“一大中心、八大平台”的作用。
?抢占先机,尽快建成中央厨房,实现与传统媒体的融合。
?实现媒体+政务+服务+智慧广电的能力。
?实现开放式协同办公,提高工作效率。
对融媒体中心人员大力开展学习培训,培养一批集策、采、写、摄、录、编、发的全媒体人才队伍。
整合现有场地及设备资源,结合融媒体进行大胆创新和改革,激活内部运行机制,提升青川媒体主流舆论引导能力和市场运营能力。
●建设目标
建设国内一流的县级融媒体中心,具有超前性的同时必须满足可实施性。
将先进性、实用性、可靠性、安全性统筹考虑。
适应未来业务的发展和管理需求的调整,提供适应性强、通用性强的融媒体基础环境,设计的各子系统更具灵活性和可扩展性。
保证合理投资和高性价比,保证运营维护成本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设计美观,与整体环境符合,有特色。在室内环境设计上根据各区域使用功能的不同特点,在追求差异的同时,设计风格协调统一,在保持原建筑空间特点的基础上,对局部进行调整,以达到稳重、大气的空间效果。
本系统设计一套融媒体中心平台、LCD液晶拼接展示屏、存储系统、应急广播、互联网舆情采集、网络安全等,满足此次使用要求。
整套系统的硬件、软件设计上已充分考虑到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存储和处理能力满足远期扩展的要求。
二、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
自签订采购合同起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约定后期维护事宜。
三、验收方法和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进行验收。
三、付款方式
结算与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后第一年支付合同额的50%,第二年支付合同额的30%,第三年支付合同额的20%。
四、商务要求:
1、所投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的技术质量标准,质保期3年。
2、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样品交采购人进行测试,所测产品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的技术参数逐一对比,并提供生产厂家技术参数响应函原件。如发现虚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
★特别要求(实质性要求):
1、中标人与业主签订合同前,须提供融媒体平台软件、互联网舆情、服务器、NAS存储、数据交互安全网关等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若出现虚假响应的情况(如通过修改相关检验报告来满足招标文件性能参数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向中标单位索取相关资料原件。
3、中标人必须将青川县“阳光村务”监督平台资源接入融媒体平台,接入资源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平台建设单位。
4、该系统硬件按国家的维修维保三保规定执行。
5、对于本次互联网融合生产系统的所有功能,投标人提供功能实现承诺函并盖公章,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中标后 3 日内提供相应测试账号做功能性测试,若不能提供或提供的账号无法实现招标要求的功能则视为虚假应标,有谋取中标而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和承诺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报相关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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