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松北区文化旅游局_文艺器材和电子设备采购项目(二包)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哈尔滨市松北区文化旅游局_文艺器材和电子设备采购项目(二包)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项目编号:SBQC[2019]0049


哈尔滨市松北区文化旅游局_文艺器材和电子设备采购项目(二包)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各位潜在供应商:

1、现对“哈尔滨市松北区文化旅游局_文艺器材和电子设备采购项目(二包)”招标文件的评分细则修改如下: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

部分

(30分)

30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预算的,为投标无效。

技术

部分

(25分)

25

重要配置功能缺失的为无效投标;不满足星号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投标;技术偏离表中“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应如实填写,并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一一对应,如简单填写“响应或完全响应”将视为实质性不满足,视为投标无效。所有供应商初始技术条款分值为20分,一般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

商务

部分

(25分)

25

1.提供电子琴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音源证明文件的得3分(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2.所投电子琴产品提供CCC认证的得3分(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3.提供多地的电子琴产品师资培训案例业绩,提供视频等材料作为佐证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4.所投电子琴产品安全环保,具有无甲醛甲苯和二甲苯等国家乐器检查报告的得3分(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5.提供民乐器(中阮、琵琶、二胡、扬琴、京胡)产品由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连续三年(16-18年)的质量检测报告的得3分(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6.提供民乐器(中阮、琵琶、二胡、扬琴、京胡)产品中华老字号证明文件的得3分(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7.提供民乐器(中阮、琵琶、二胡、扬琴、京胡)产品中国音乐学院民族乐器研发基地证明文件的得3分(提供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8.投标文件编制质量(4分)

(1)招标文件按要求编制目录及页码;

(2)投标分项报价表有合计和计算无差错、投标分项报价表无漏项;

(3)所提供的复印件清晰;

(4)资料排放有序、装订整齐、签字盖章齐全、无缺篇少页等情况;

全部符合要求得4分,每有一项不符合扣1分。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评标委员会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

售后

服务

部分
(20分)

8

  1. 服务方案(8分)

  2. 具有公司简介资料,满分1分,视情况酌情扣0.1-0.5分;

  3. 具有本项目负责人员及全面的联系方式,满分1分,视情况酌情扣0.1-0.5分;

  4. 具有本项目合理的进度安排,满分3分,视情况酌情扣0.1-1.5分;

  5. 具有本项目合理的物流方案,满分3分,视情况酌情扣0.1-1.5分;

3

  1. 供应商服务人员响应时间(3分)

(1)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得1分,

(2)1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得2分,

(3)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得3分

5

3.维修技术人员(5分):为保证民乐器产品维修效果,要求本项目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维护维修,须提供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专业技师指定证明书和提供技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每提供一名技术人员及相关材料得1分,最高得5分

4

培训计划(4分)

  1. 具有本次项目合理的产品维护培训和产品使用培训计划;满分2分,视情况酌情扣0.1-1分;

  2. 明确本次项目负责人员责任及培训师责任;满分2分,视情况酌情扣0.1-1分;

合计:

100

2、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8日09时30分,其他内容不变。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设备 文艺器材 文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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