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金川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第153期 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常山县金川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第2010-15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常山县金川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经 常水【2006】10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山县中型水库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 ,项目现经核准,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就工程建设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常山县球川镇
2.2 工程规模: 约60万元
2.3 计划工期: 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员上岗证和现场安全员C证。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无再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可以兼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可以兼质量负责人。
3、投标申请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四个岗位)、项目负责人和拟在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和不良行为,如中标后有举报,经核查属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投标人及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在常山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存在不良行为及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中标资格自动取消。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补充文件及其他相关通知在常山招投网(http://www.csztb.net/)上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和自身条件参加投标报名。
4.2 投标人开标前须按规定向常山县招投标中心交纳席位费800元;
4.3 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资料费700元;
4.4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办理相关登记及缴费手续;
4.5 投标人委派的参加开标会议人员须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及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备查,复印件及其他资料(投标文件、资料、证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封装、提交。
4.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0 年10月22日 15 时30 分,地点为 常山县招投标中心 。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常山县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常山县中型水库管理局常山县水利局
衢州市咨询评估公司常山办事处
常山县招投标中心
201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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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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