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楼工程招标公告

商业楼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ZB_********143750
  本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决定该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现将本工程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五凤经济发展公司
二、工程名称:商业楼工程1幢
三、建设地点:海珠区新港西路广州电机厂以南省民政学院东侧
四、建设规模:地上6层(部分2层):建筑面积5709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1418平方米。
五、招标内容: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的施工。
六、资金来源:社员股东出资。
七、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由五凤经济发展公司社员股东集资兴建,由股东共同对工程施工进行管理,并聘请法律顾问和专业工程顾问公司进行本工程的合同执行和索赔管理。本项目承包方式采用按设计图纸以中标价总价包干的形式,评标采用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价中标法。承包招标图纸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如下:本工程的建筑、结构、基坑支护,室内外排水、排污,室内给水,室内电气,外水外电,消防、防雷。
八、施工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06年6月25日开工,2006年12月30日竣工验收。
九、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一次验收合格,要达到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标准。
十、报名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时间:2006年5月16日和2006年5月17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十一、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
十二、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十三、施工企业投标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13.2具有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13.3具有拟委派本工程所需三级或以上项目经理或以上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
须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建[1995]1号及《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的规定),且已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理年度备案。
13.4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符合广州市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要求。
13.5.拟派项目经理、主办施工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主任、安全员、机电管理员必须是2006年4月已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的员工,应实际在报名单位工作并能在中标后立刻在本项目中进场工作。这些人员现时只用于本项目的投标。
13.6如果投标申请人目前已购社保的项目经理、主办施工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主任、安全员、机电管理员已全部用于目前正在进行且会持续至2006年6月25日的后的施工项目中,以及用于除本项目外的目前正在投标可已报名投标的项目中,则表明投标申请人的人员已不能保证本招标项目的需要,招标人将不接受其为正式投标人。
13.7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13.8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9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3.10.申请人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3.11.未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3.12.没有因为腐败或欺诈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没有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有关管理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13.132003年5月15日~2006年5月14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范围内可承包的类似规模或类似投资的建筑工程]。
13.14投标人已具备充分的可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的机械设备。
13.15报名单位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料为一式一份(统一装订提交,不需密封)。
十四、资格预审方式:
14.1按穗建法[2005]161号文规定的方式进行资格预审。
14.2若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单位不少于5家时,则直接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作为正式投标人。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单位少于5家时,则重新组织招标。
十五、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递交的证明资料:
15.1《广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不用装订);
15.2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和内容编排并装订成册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十六、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料被接受后,资格预审结束前,应按招标人传真通知的时间,安排拟派项目经理、主办施工员、施工员、安全主任、质量员、安全员持身份证、岗位证、职称证、个人劳动手册到本工地现场,签署《拟派主要管理人员申明书》。招标人安排的时间,可以、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收到《正式投标人通知书》,并应按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另收图纸押金1000元/套,开标后交回完整图纸后退还。
十八、正式投标人在收到《正式投标人通知书》后,将按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地点向招标人递交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完毕后七天内,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自动转为施工履约保证金的一部份(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第二天与业主签定按本项目招标文件已拟定好的施工合同,并同时缴交金额为中标价的10%的施工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而由业主另行选择中标单位,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收归业主。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直至中标人完成本工程至竣工备案验收后的第2天,在此期间中标人出现按施工合同应对业主给付经济赔偿的情况时,业主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金额;余额由业主在有效期届满后14天内按中国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后本息全额退还给中标人)。投标人在经过评标定标程序并经业主依法选定为中标单位后,如果主动放弃中标,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
在业主提交完整的有关资料和按时盖章和缴费的前提下,中标人代办好施工手续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进场施工,否则视为其放弃中标,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取其投标保证金金额,由业主依法另行选择中标人。
十九、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必须分包的少量特殊专业工程,事先需取得业主的同意并在施工合同中确认。报名人在资格预审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经理、主办施工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主任、安全员、机电管理员,在中标后上述人员必须实际到场工作(实际到场工作的标准为在工程施工期间,按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和每日8小时工作时间计,其中在工地现场工作的工时数不少于70%),除经核实因身体原因、或因脱产学习、或因离职外,上述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得中途更换。实际到场工作的铁工班长、木工班长、砼工班长必须是2006年4月已在中标单位购买社保的员工。违反上述要求,业主有权责令中标人改正,直至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业主方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并在施工履约保证金中扣取。
二十、本项目招标设置投标限价,投标限价将于开标24小时前公布给各投标单位。
二十一、备注:
(1)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企业投标资格。
(2)《资格预审文件》可预先在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信息网获得,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报名和递交相关资料文件。
(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二十二、接受投标报名单位的职责:
(1)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登记以及记录投标报名情况;
(2)与投标单位相互签收,确认投标报名资料,将投标报名资料密封;
(3)将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报名记录情况及密封的投标报名资料交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审。
(4)接受投标报名的单位、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凭投标报名情况的书面确认的记录向招标监督部门反映。
业主:广州市海珠区五凤经济发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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