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菉街道长寿二街、黄坡中山路137号、黄坡红卫路22号公租房建设(EPC)监理招标公告
梅菉街道长寿二街、黄坡中山路137号、黄坡红卫路22号公租房建设(EPC)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 吴发改投【2019】7号文件批准,现对吴川市梅菉街道长寿二街、黄坡中山路137号、黄坡红卫路22号公租房建设项目(EPC)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一、工程名称:吴川市梅菉街道长寿二街、黄坡中山路137号、黄坡红卫路22号公租房建设项目(EPC)监理
二、招标单位:吴川市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郭生 联系电话:134*****70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759
三、建设地点:吴川市梅菉街道长寿二街、黄坡中山路137号、黄坡红卫路22号
四、项目总投资5992.8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5448万元,其他费用544.80万元。梅菉街道长寿二街3960万元;黄坡镇中山路137号862.4万元;黄坡红卫路22号1170.40万元。本项目监理费:*******.00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招标内容、监理范围:本项目包括三幢公租房的建设,总建筑面积18600平方米。其中:梅菉街道长寿二街: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黄坡镇中山路137号:共八层,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黄坡红卫路22号:共八层,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9年 3 月 21 日至2019年 3 月 27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9 年3 月 21 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9 年 3 月 27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6:00 。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6号报名窗口。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核对(资质证书除外),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不予接受报名):
(1)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有效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要被授权人有效授权书;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交易中心下载,按要求填写及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章)原件(一式两份);
(3)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证明材料(此项开标时无须提供原件核对)。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6)拟派本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和资格证书(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投标人对以上证明、证件的真实性负责,经招标人审查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招标文件费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本条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7、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见附件一)。
8、 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本项目只接受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十二、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其他部分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合同条款为准。
十三、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 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单位:吴川市房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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