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应急指挥中心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民防应急指挥中心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海盐县沈荡镇民防应急指挥中心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编号:沈招2010- 17号
1、海盐县沈荡镇民防应急指挥中心装饰工程已由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现委托海盐县工程审价有限公司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名称:海盐县沈荡镇民防应急指挥中心装饰工程。
2.2工程类别:建筑装饰三类。
2.3结构类型、层数:框架结构,一层。
2.4招标规模:装饰建筑面积450M2 ,包括建筑装饰,安装等。
2.5资金来源:上级部门拨款。
2.6工程建设地点:海盐县沈荡镇永庆路188号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东大楼2楼。
2.7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10月中旬,工期30日历天(含)以内,具体以建设单位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8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应专业项目经理叁级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场准入资格。
3.2嘉兴市市外施工企业已取得嘉兴市外企业进嘉施工备案证。
3.3投标申请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和C类人员不能与A类人员为同一人,且B类和C类人员只能分别担任一个岗位职务(附表一);
3.4嘉兴市市外施工企业已取得嘉兴市市外企业进嘉施工备案证,拟派项目经理已办妥备案手续;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附表二);
3.6投标人及其有关人员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
4、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获取:
4.1投标人在公告期2010年10月 11日至10月13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的时间内到海盐工程审价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图纸1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4.2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在以上同一时间在海盐工程审价有限公司报名,并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3投标人报名时应向海盐工程审价有限公司提交下列资料(联系人:王桢之):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嘉兴市外企业进嘉施工备案证、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上述证书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全本复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4.4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当向海盐审价有限公司提交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支票)。
开户名称:海盐工程审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海盐中行开发区分理处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 10 月18 日 14 时 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海盐县武原镇枣园东路100号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沈荡镇永庆路188号镇人民政府大楼
法人代表:(签章)
联系人:林叶龙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海盐工程审价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镇勤俭北路225号房产大厦6楼
法人代表:(签章)
联系人:王桢之 联系电话:****-******** 传真:****-********
附表一: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三类人员”表
企业名称 | ||||||
工程名称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类别 | 人员姓名 | 证书号(文件号) | 身份证号 | 备注 |
1 | 法人代表 (按营业执照) | A类 | ||||
2 | 企业经理 | A类 | ||||
任职文件 | ||||||
3 | 企业安全 副经理 | A类 | ||||
任职文件 | ||||||
4 | 企业技术负责人(按资质证书) | A类 | ||||
5 | 项目经理 | B类 | ||||
6 | 专职安全员 | C类 |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二:
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
号 | 不良行为记录对象 | 违法违纪行为情况 | 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情况 | 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情况 |
1 | 投标单位 | |||
2 |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 |
【注:不良行为系指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具体按海盐县建设局、监督局、人民检察院、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盐建【2008】176号)、《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盐建【2008】177号)、《关于实施〈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盐建【2008】218号)的规定确定,上述文件可在“海盐县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yctc.com)查询详阅。投标单位如无不良行为记录填“无”,如有请如实填写。】
本工程对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如投标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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