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新圩镇马塘村等2个(乡)镇2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简易程序招标公告
青原区新圩镇马塘村等2个(乡)镇2个村土地开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吉安市青原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会议决定,现就该项目进行简易程序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吉安市青原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二、工程名称:青原区新圩镇马塘村等2个(乡)镇2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三、工程地点:青原区新圩镇马塘村等2个(乡)镇2个村
四、工程概况:总建设规模363.43亩,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田块平整、农田水利、道路工程、土壤培肥及其他工程等。
五、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六、标段划分: 一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
*******.55 元。
八、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 30 日历天。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资格审查资料: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招标公告响应承诺书、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外省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银行保函(加盖公章)、市级交易中心年度固保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企业签到时需缴纳100元资料费,资料费收取后不予退回。
十二、报名及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
1.时间:2019年 3 月 27 日15时30分。
2.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
3.评标办法及开标会程序:
(1)现场接受投标单位报名。
(2)由建设单位现场随机抽取让利系(0.92,0.925,0.93,0.935, 0.94,0.945, 0.95,0.955, 0.96 ),抽取的让利系数乘以招标控制价为要约价(即中标价)。
(3)招标人以各投标单位签到表序号为该投标人编号,现场采用摇号机摇号。招标人随机抽取一家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再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现场查验中标候选人的相关证件证书,如查验不合格,再从未其他投标人中随机抽取投标人替补。
(4)现场宣布预中标单位。
(5)未中标单位退场。
十三、各投标企业必须按照吉市管办字〔2016〕1号《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暂行规定》执行。本规定中规定的公职人员禁止持注册建造师证等身份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投标单位不得中标。违反本规定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一经查实,监管部门可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提交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证书,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如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均按吉市管办字〔2016〕1号规定执行。
十四、随机抽取结果经网上公示2日后,招标人向预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后三天内签订合同,七天内进场施工。
十五、中标人承担如因工期拖延、争议纠纷调处、村组及土地承包人关系协调等义务,由上述原因造成项目无法按计划工期实施或无法实施,所有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无效,招标人另行依法发包;中标人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招标人对中标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请各投标人谨慎参与投标。
十六、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返还,不计利息。
十七、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二/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2%;
十八、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响应本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
本工程简易程序招标公告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
十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零贰拾柒元整(30027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和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 个工作日到账(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以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需备注【青原区新圩镇马塘村等2个(乡)镇2个村土地开发项目】(若受字数限制可酌情调整,但不得省略工程名称)字样。
汇出账户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以下帐户:
(1)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都分理处(行号:
********0015),
开户帐号:
171*****100*******。
(2)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吉安吉州支行,
开户帐号:
143*****040004207。
友情提示:
1、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
2、不接收现金缴款单,不接受从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汇出的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17:00。
4、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包括交纳金额不足,交纳形式或交纳时间不符),视为无效文件。具体到账时间以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银行查实的到账时间为准。
备注: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采用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应提供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原件,并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担保时间须超过投标有效期,缺少一项视为无效银行保函,投标保函收取、退还按吉市管办字【2018】2号文执行。
招标单位: 吉安市青原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152*****7102019年3 月19 日
相关附件:响应承诺书.docx
相关附件:工程量清单.xls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