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卡派出所工程招标公告
吞卡派出所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NMTKPCSGC-XZJCH*******
尼木县吞卡派出所工程,已由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尼木县吞卡派出所工程;
(二)招标范围:土建、装饰、安装等;
(三)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四)标段划分及规模:一个标段;建筑面积373㎡,以及道路硬化123.5㎡、钢管焊接车棚110㎡;
(五)建设地点:尼木县吞卡派出所院内;
(六)工期:60日历天;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二、参加投标条件:
(一)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无不良记录),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二)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造师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及类似项目施工经验。
(四)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每日上午10:00至12:0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拉萨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原综合执法局、当热中路23号)院内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二会议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
(一)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本单位)。
(三)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四)建筑企业须按藏建市管[2010]131号文件规定到西藏建设厅进行资质备案。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提交到 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尼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嘉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曲米路那曲电信驻拉萨办事处
联 系 人:沈维国 联系电话: 136*****150 ****-*******
西藏嘉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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