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TNGA发动机系列项目(泰达)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天津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TNGA发动机系列项目(泰达)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32008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设计[2019]03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TNGA发动机系列项目(泰达)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开审批[2018]1123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653421.0000 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352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TNGA发动机系列项目(泰达),总投资为:653421万元,本次招标的天津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TNGA发动机系列项目(泰达)--6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总建筑面积为:23520平方米,本次招标天津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TNGA发动机系列项目(泰达)--6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投资约为:1.29亿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9号(二工厂)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天津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TNGA发动机系列项目(泰达)--6线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包括:土建、公用、原动力设备及厂区管网、厂区道路、停车场等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EPC),并包含为此而发生的各种临时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残材处理、治安消防等政府相关建筑工程要求费用。具体内容如下:土建:联合厂房扩建及附属建筑物、事务馆扩建、铸造厂房(已扩建)内局部变电站平台(总建筑面积约23520平米)及配套设施(照明、消防、给排水、空调通风、维修插座、电气等),原动力:冷水机组、空调机组新设、空调通风系统、压缩空气、给排水、消防、变配电、供电系统新设、发电机组、空压机新增等公用设施配套安装及管道改造;厂区道路、回车场、停车场、给排水、雨水、路灯、消防等配套;扩建部分与原有系统的对接改造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中,EPC方、业主方有权力、有责任依据可研对项目的建设方案进行完善和优化,全面按可研及技术文件要求完成上述工程
2.4计划工期要求:2019年06月15日 至 2020年03月31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和机械行业甲级 , 资格: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和机械行业甲级,投标人应具备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的资格,且在有效期内。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须以设计单位为主办方。4、投标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5、项目部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应为设计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社保证明。设计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职工。采购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人员:(1)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社保证明,可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施工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社保证明,投标人提供任命书; 6、项目部人员配置详见招标文件。7、投标人的受委托人代表需出示本单位开具的社保证明原件8、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 ,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投标报名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enroll/index.aspx)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 年 3 月 21 日 至 2019 年 3 月 25 日。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5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03月26日至2019年04月0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7室(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文件。
6.3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刚(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9号(二工厂)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何悦电话:***-********
传  真:0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国兴(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
邮政编码:300163联系人:郭萌电话:***-********转8092
传  真:00

日期:2019 年 3 月 21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何悦
电话:***-********传真:0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9号(二工厂)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王光华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9号A区11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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