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环境保护局连城县环保局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系统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连城县环境保护局连城县环保局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系统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连城县环境保护局

乙方: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25]RWZB[GK]*******-2的连城县环境保护局连城县环保局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系统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环保监测设备环保监测设备1国内**************定制定制
合计:*******.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叁万柒仟玖佰伍拾肆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东环北路79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85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85%
215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合同余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1年(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计算)。

10、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县政府采购办协调处理,若造成乙方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经代理机构确认后,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货物款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本合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可向采购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项勇委托代理人:
魏方芳联系方法:18760031035联系方法:18659776036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连城县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城支行账号:1410040129900182750账号:422164494628


签订地点:连城县环境保护局


签订日期:2019年03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系统建设 监控平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