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庄组373.4亩土地经营权流转招标公告
郜庄组373.4亩土地经营权流转招标公告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
一 | 项目名称 | 天长市大通镇齐庙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郜庄组373.4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
二 | 项目编号 | 2019NTCJ0104 | ||||||||||||
三 | 委托方 | 天长市大通镇齐庙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 ||||||||||||
四 | 公告及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19年3月22日9:00始至2019年4月8日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19年3月22日9:00始至2019年4月9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 ||||||||||||
五 | 流转标的基本情况 | 流转标的 | 土地位置 | 面积(亩) | 规划用途 | 流转年限 | 租金底价(元/年/亩) | 预付履约保证金(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
天长市大通镇齐庙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郜庄组373.4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天长市大通镇齐庙村 | 373.4亩 | 农产品种植 | 6 | 450元/亩/年 | 1 | 2.1 | |||||||
承租方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伤害。 | ||||||||||||||
六 | 标的用途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土地使用性质; | ||||||||||||
七 | 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八 | 对意向受让方的特别要求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流转标的,就流转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流转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流转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流转以列示的标的面积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流转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流转范围内,流转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三)流转期内,流转土地必须由受让方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 (四)流转期内,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流转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五)《土地流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受让方投入的土地平整部分及地上作物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流转土地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六)受让方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流转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土地流转合同》。 | ||||||||||||
九 | 租金支付方式 | 首次付总流转租金的40%,于当年5月30日前付清,剩下60%于当年9月30日前付清。 | ||||||||||||
十 | 受让方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同等价格下,原受让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 ||||||||||||
十一 | 竞价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 1、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或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 (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天长分所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收款单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长分中心;开户银行:工行天长三圣支行; 账号:131*****380********),并至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服务大厅登记。意向受让方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 2、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方后,承租人将履约保证金缴款单送至天长分所后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 ||||||||||||
十二 | 报名登记 | 报名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报名地点: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12室 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⑥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⑦承诺函(格式附后)。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⑤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⑥承诺函(格式附后)。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 ||||||||||||
十三 | 竞价程序 | (1)完成现场报名的意向受让方,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已完成报名程序的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电子竞价网站 (网址:http://www.hfztb.cn/hfjingjia/)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库的意向受让方可凭原账号登录。 (2)修改密码后的意向受让方,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中选中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参与竞价。 (3)本项目竞价阶梯20元/亩/年或其整数倍。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友情提示:请务必使用IE7、IE8、IE9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自出具该项目《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交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依法进行查处。 | ||||||||||||
十四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12室;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方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 ||||||||||||
十五 |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受让方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须重新组织公开流转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2)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受让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土地流转合同》的; (4)经有权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5)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无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 | ||||||||||||
十六 | 其他 | (一)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hfggzy.com),该公告内容为流转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二)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
十七 | 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徐长先 联系电话:138*****628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 |||||||||||||
技术支持 |
标签: 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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