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华晟基业贸易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华晟基业贸易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大连华晟基业贸易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拟对大连华晟基业贸易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打包进行处置,本次拟处置债权情况如下:
一、大连华晟基业贸易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收购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对大连华晟基业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19年2月20日,债权本金40,000,000.00元,利息7,308,830.17元,孳生息2,090,625.00元,诉讼费262,492.12元,债权总额49,661,947.29元。
该户债权涉及商业承兑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人为牟诚、施新、毛斌、黑龙江中煤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现名:中煤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此外,该户债权涉及4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质押担保,虽然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对上述商业承兑汇票的质权自交付时设立,但由于该商业承兑汇票已被出票人拒付,且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并不持有该汇票,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对该汇票实际已不能行使质押权。
债权人于2017年10月19日起诉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12月12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辽02民初704号民事判决书。
2、债务企业概况
大连华晟基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贸易”)成立于2011年7月26日,注册号:***************。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杏林街60B号24层26号,经营期限至2011年7月25日。核准日期为2017年12月6日,企业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4G。
登记机关:大连市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辽宁花园口经济区煤炭交易市场内从事煤炭的贸易经纪及结算业务,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牟诚。
3、债权担保情况
2015年6月5日,浦发银行大连分行与华晟贸易签署了《最高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付款人为中国煤炭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的4000万商业承兑汇票,在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处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虽然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对上述商业承兑汇票的质权自交付时设立,但由于该商业承兑汇票已被出票人拒付,且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并不持有该汇票,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对该汇票实际已不能行使质押权。
2015年6月3日,浦发银行大连分行中煤国际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其为华晟贸易在浦发银行大连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5年6月4日,大连银行浦发银行与牟诚、施新、毛斌三名自然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三人为华晟贸易在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借款人及保证人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二、大连天河能源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收购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对大连天河能源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19年2月20日,债权本金22,379,990.00元,利息4,552,573.51元,孳生息1,252,883.13元,诉讼费166,822.52元,债权总额28,352,269.16元。
该户债权涉及房产抵押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房产:大连华晟基业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连市中山区上方港景大厦50.48平住宅一套;保证人:黑龙江中煤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现名:中煤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毛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此外,该户债权涉及26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质押担保,虽然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对上述商业承兑汇票的质权自交付时设立,但由于该商业承兑汇票已被出票人拒付,且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并不持有该汇票,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对该汇票实际已不能行使质押权。
债权人于2017年10月19日起诉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12月25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辽02民初705号民事判决书。
2、债务企业概况
大连天河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河能源”)成立于2005年1月10日,注册号:***************。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庄河市栗子房镇林坨村(政府第二办公楼343室) ,经营期限至2025年1月9日。核准日期为2018年5月30日,企业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2C。
登记机关: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钱韬。
3、债权担保情况
该户债权涉及房产抵押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房产:大连华晟基业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连市中山区上方港景大厦50.48平住宅一套;保证人:黑龙江中煤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现名:中煤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毛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此外,该户债权涉及26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质押担保,虽然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对上述商业承兑汇票的质权自交付时设立,但由于该商业承兑汇票已被出票人拒付,且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并不持有该汇票,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对该汇票实际已不能行使质押权。
4、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借款人及保证人具有一定还款能力,且抵押物具有一定变现能力。
处置方式:债权(打包处置)以挂牌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双方协商的其他付款方式。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
邮政编码:11601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 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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