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鞍山北美新热电环保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鞍山北美新热电环保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鞍山北美新热电环保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拟对鞍山北美新热电环保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打包进行处置,本次拟处置债权情况如下:
一、鞍山北美新热电环保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收购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对鞍山北美新热电环保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19年2月20日,债权本金60,000,000.00元,利息11,945,364.66元,孳生利息3,877,412.50元,诉讼费用356,642.00元,债权总额76,179,419.16元。
该户债权涉及土地抵押、收费权质押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土地:鞍山千龙环保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鞍山市铁东区后峪48577.69平米工业用地;收费权质押:鞍山北美新热电环保有限公司2015年4月29日至2017年4月29日期间供暖费收费权质押;保证担保:乔通、史焱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人于2016年12月22日向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北美公司、千龙公司、乔通、史焱红提起诉讼,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17日受理该案件,2017年10月7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辽03民初67号民事判决书。
2、债务企业概况
鞍山北美新热电环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12日,注册号:***************。住所地: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山南街94号 ,经营期限:2003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1日。核准日期为2016年7月7日,企业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0。
登记机关:鞍山市行政审批局。经营范围:热电联产、新型环保建材、精细化工(纺丝油剂)、城市基础设施(凭资质证经营);煤炭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实缴资本:1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黄显威。
3、债权担保情况
该户债权涉及土地抵押、收费权质押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土地:鞍山千龙环保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鞍山市铁东区后峪48577.69平米工业用地;收费权质押:鞍山北美新热电环保有限公司2015年4月29日至2017年4月29日期间供暖费收费权质押;保证担保:乔通、史焱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抵押土地位于鞍山市内,具有一定经济价值。
二、鞍山千龙环保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收购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对鞍山千龙环保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19年2月20日,债权本金60,000,000.00元,利息13,283,331.03元,孳生利息4,086,475.00元,诉讼费用33,284.00元,债权总额77,403,090.03元。
该户债权涉及机器设备抵押、收费权质押、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设备:鞍山北美新热电环保有限公司名下供暖设备及管线等抵押;收费权质押:鞍山千龙环保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月30日至2017年1月30日供暖收费权质押;保证担保:鞍山鑫利能源有限公司、乔通、史焱红、乔宏、李玉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人于2016年12月26日向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千龙公司、北美公司、鑫利公司、乔宏、乔通、史焱红提起诉讼,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17日受理该案件。在诉前保全阶段,对本户的抵押物北美公司的机器设备进行了查封。2017年9月15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辽03民初66号民事判决书。
2、债务企业概况
鞍山千龙环保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龙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13日,注册号:***************。住所地: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绿化街4-2号 ,经营期限至2026年10月9日。核准日期为2016年5月25日,企业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0。
登记机关: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城市供暖,环保型生物固硫型煤及成套生产设备的研制、开发、生产;房屋租赁;管道安装、维修(凭资质证经营);机电设备维修;煤炭、装饰装修材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1619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黄显威。
3、债权担保情况
2015年1月30日,浦发银行鞍山分行与鞍山北美新热电环保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ZD****************)。约定北美公司作为抵押人以其所有的机器设备(详见抵押清单)抵押给浦发银行鞍山分行为上述千龙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被担保债权数额为人民币6000万。
2015年1月30日,浦发银行鞍山分行与千龙公司签订《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ZZ****************)一份,约定千龙公司将其所有的取暖费收费权质押给浦发银行鞍山分行为上述债务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两年,自2015年2月4日至2017年2月3日,被担保债权数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2017年9月15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辽03民初66号民事判决书,确认了浦发银行鞍山分行对千龙公司2015年1月30日至2017年2月3日期间内供暖费收费权所发生的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2015年1月30日,浦发银行鞍山分行与鞍山鑫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利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与乔通、史焱红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与乔宏、李玉霞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约定鑫利公司、乔通、史焱红、乔宏、李玉霞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4、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户债权金额较大,自然人保证人具有一定还款能力。
三、大连吉铁经贸有限公司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收购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对大连吉铁经贸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19年2月20日,债权本金15,000,000.00元,利息3,979,023.84元,孳生利息975,625.00元,诉讼费用128,315.00元,债权总额20,082,963.84元。
该户债权涉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大连北美能源有限公司、黄鑫、乔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人于2017年6月21日起诉至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2017年12月20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辽0204民初3555号民事判决书。
2、债务企业概况
大连吉铁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铁经贸”)成立于2010年6月2日,注册号:***************。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350号A座B408室,经营期限至2020年6月1日。核准日期为2015年10月14日,企业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P。
登记机关: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营范围: 煤炭的贸易经纪与结算,项目投资,项目管理,化工商品(不含危险品)、机电设备(不含汽车、小轿车)销售,能源技术开发,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鑫。
3、债权担保情况
2015年1月15日,浦发银行大连分行与北美能源、黄鑫、乔跃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北美能源、黄鑫、乔跃为上述融资额度协议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4、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借款人及担保人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处置方式:债权(打包处置)以挂牌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双方协商的其他付款方式。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
邮政编码:11601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 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