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产业园良园改造(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现代农业产业园良园改造(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良乡镇人民政府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良园改造项目(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良乡镇人民政府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良园改造项目(绿化工程)
项目编号:WYCZ30419-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
联系方式:于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由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人民政府拟建的良乡镇人民政府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良园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批准建设,批复文号为房财政采【2019】131号。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良乡镇人民政府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良园改造项目(绿化工程)
1.2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人民政府
1.3招标内容:主要内容为农业种植及绿化种植工程、景观小品及艺术装置工程、农业自动化节水灌溉系统工程、景观照明工程、家俱小品等。(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1.4工程实施地点:房山区良乡镇
1.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6财政预算批复金额:897.37万元。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外埠企业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完成入库;
2.2企业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由受聘于投标申请人且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含)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
2.4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6年03月22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北京园林、水利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2.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备注:
1)报名期间投标申请人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合理考虑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和设备的安排,必须与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申请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为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3、投标报名和购买文件
3.1投标报名及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03月22日~2019年03月28日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报名资料: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拟派项目经理职称证书、企业近3年(2016年03月22日至今)不少于1项绿化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1.承揽项目的完整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在园林绿化部门登记备案的业绩证明(管理部门业绩公示截图))、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的信用信息记录截屏、关于第2.4条经营状态的声明(需将本工程2.4条全部内容打印在A4纸上,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外埠企业在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完成入库证明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一份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除提供上述资料外,潜在投标人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经办人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核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一份,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3报名及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4层407室,文件500元一份,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1日09:00,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4层405会议室。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外埠企业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完成入库;2.2企业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3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由受聘于投标申请人且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含)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2.4 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6年03月22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北京园林、水利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2.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备注:1)报名期间投标申请人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合理考虑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和设备的安排,必须与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并取消其投标资格。2)投标申请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为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97.3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22日 09:00至2019年03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4层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4层405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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