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定期检查1标段招标公告

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定期检查1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9年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已由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市公路处公路养护项目及事业费第一批资金计划的通知》(津交发〔2019〕3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公路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天津市公路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对天津市国省干线公路上175座桥梁按照相关制度、标准规范规定实施定期检查及技术状况评定,对本项目2标段在定期检查中评定为三、四、五类的桥梁实施复核检查及结构承载能力检算,并根据甲方要求做好服务周期内的技术服务(2019年桥梁定期检查明细详见“附表”)。
2.2 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为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至次年桥梁定期检查招标工作结束(服务周期不限于检查周期,其中检查周期为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7月30日,共计10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2个标段,其中:1标段桥梁共175座桥梁(含3座人行天桥),23395.15延米,379115.5平米;
桥梁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对定期检查,主要有:
(1)根据甲方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资料,对桥梁卡片数据信息进行复核、完善;
(2)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11-2011)对公路桥梁所有部件及部位实施定期检查,进行全面的缺损状况检查,记录所有表观病害及缺损的位置、范围和程度,并绘制梁体病害分布平面示意图(体现在检测报告中),对重要构件出现的病害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无损检测(包括:裂缝宽度、深度检测,混凝土强度、碳化深度、电阻率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等)。
(3)按照《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CJJT 233-2015)等相关规定对人行天桥所有部件及部位实施常规定期检测。
(4)按照相应标准规范对桥梁进行技术状况等级评定,并提出需进行特殊检查的桥梁建议及理由。
(5)进行桥隧病害理论分析及病害成因分析,并提出; 根据桥梁病害情况,应甲方要求对桥梁部分病害部位进行破坏性检测,以判定病害程度及成因。
(6)对评定为四类、五类的桥梁,每月复检,对评定为三类的桥梁,每季度复检,并出具检测报告,以便连续观察病害发展情况;
(7)对大桥特大桥,还未设置永久观测点的按照规范标准及相关制度要求予以补设,已设置永久观测点的对永久观测点进行复测;
(8)对已设置挠度观测点的病害桥梁及偏位观测点的曲线桥梁,测量观测点变位情况,并对比以往测量记录,对偏位或下挠趋势进行预测并提出养管建议措施;
(9)根据桥梁病害,对部分桥梁的历史资料进行查阅,对比历年桥梁检查数据,分析病害发展情况,并对病害进行理论分析、病害成因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桥梁合理的养护建议。
(10)提交全部桥梁检测报告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应甲方要求对部分桥梁检测情况做出总结汇报,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问询并答疑,根据甲方意见进一步完善检测工作。其中,桥梁检测报告内容需至少应包含甲方要求的全部内容。
(11)除完成规范规定定期检查应提交的文件资料外,还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本标段桥梁总体评价及下一年度养管资金需求等分析报告;
(12)在服务期限内,应甲方要求,配合实施桥梁有关风险排查及其他可能的专项检查,并出具正式排查或检查报告,为甲方管理提供技术服务。
对2标段评定为三、四、五类的桥梁实施的复核检查,主要有:
(13)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11-2011)对公路桥梁所有部件及部位实施定期检查,进行全面的缺损状况检查,记录所有表观病害及缺损的位置、范围和程度,并绘制梁体病害分布平面示意图(体现在检测报告中),对重要构件出现的病害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无损检测(包括:裂缝宽度、深度检测,混凝土强度、碳化深度、电阻率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等)。
(14)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等相关规定对隧道所有部件及部位实施常规定期检测。
(15)按照相应标准规范对桥隧进行技术状况等级评定,并提出需进行特殊检查的桥梁建议及理由。
(16)进行桥梁病害理论分析及病害成因分析,并提出桥梁养护建议;
(17)按照《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JTG/T J21-2011)的规定,进行恒载变异状况调查评估、氯离子含量检测评定、电阻率检测评定、结构自振频率检测评定等,完成结构承载能力检算,并根据检算结果,提出桥梁交通管制措施及限载吨位建议。
(18)定期检查及复核检查完成后,最晚于服务周期结束前1个月完成检查资料录入桥梁管理系统的工作,并保证系统数据与检查结果相一致。
(19)应甲方要求,配合做好与桥梁检查相关的其他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或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桥梁检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jtsyjc.net/)”中的试验检测机构查询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要求B级或以上,被交通运输部或天津市公路主管部门评为C级的单位禁止在天津市参加特大型的桥梁工程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若为企业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至 2019 年 3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室)持法人营业执照[若为企业法人应提供以下方式之一:(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网页截图;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基本户备案证明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4 月 12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原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交通运输工程评标区[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 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市公路处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室
邮政编码: 300170邮 政 编 码: 300384
联 系 人: 王莲香 联系人: 安晓东
电话: ******** 电话: ***-********186*****815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guoshenggongsi@163.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 户 银 行: 兴业银行天津华苑支行
账号:账号: ****************43



2019 年 3 月 2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桥梁定期检查 公路 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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