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营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营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延边州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营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YBMZ201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边州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营房工程己由龙井市发改委以龙发改[2010]14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边州公安消防支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延边州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营房工程;
2.2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建筑面积:2656.37平方米;
2.3 建设地点:龙井工业集中区;
2.4 计划工期:2010年11月2日至2011年9月30日,共计:197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土建、装饰、采暖、电气、给排水。
2.6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6 外埠施工企业还需到延边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境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4.1 请于2010年 10 月9 日至 2010 年 10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在 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王冉,联系电话:139*****266
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携带本(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劳动保险取费证书等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0年 10月 2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工程投标总价或竞标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竞标控制价的,竞标价比评标基准价低10%的,则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边州公安消防支队
办公地址:延吉市局子街1896号
联系电话:****-*******
联系 人: 王凯
招标代理机构:延边明正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延吉市长白路1876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孙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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