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辽宁省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辽宁省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二期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宁省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二期工程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省界虚拟站、建设省内路径标识站(与营改增四期合并实施)、收费系统全面升级改造(含ETC系统重构、路方系统升级改造、收费系统软件)、收费系统网络安全加固、实施国产密钥改造(与国产秘钥迁移一并实施)、ETC+互联网系统建设与升级以及CPC卡、OBU、站级服务器、4G传输链路等设备购置。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1)辽宁省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二期工程的技术设计优化和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技术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等的编制工作;(2)辽宁省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项目二期工程的建设实施(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系统试运行、调试验收、用户培训等)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保修保养、系统运行维护等)。
2.3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计划服务周期为2019年5月1日~2019年5月31日,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2019年6月1日~2019年7月31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能力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在2017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企业业绩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成员)在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设计开始时间>为2014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个“标段设计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高速公路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必须含机电工程设计)。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在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4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个“标段合同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合同工程中必须包括通信、监控、收费等三大系统中的任意一个系统工程)的施工。
注:(1)同1个企业业绩可以同时满足上述第1项及第2项要求;(2)每一个设计业绩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设计批复文件的彩色影印件”或者“已列入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查询后载明完整信息的截图页”,证明材料须体现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设计开始时间)、公路等级、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否则在评审时不予认可。(3)每一个施工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应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即包括企业业绩的考核指标(交工年份、公路等级、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等)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除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外,其余企业业绩材料体现的但系统网站中未载明的信息在评审时均不予采信。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在评审时不予认定。
企业信誉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未在2017年度辽宁省公路重点项目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2017年度辽宁省公路重点项目施工企业“机电工程类”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或具有初定信用评定结果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或初定信用等级登记备案证明材料(视为信用考核评价被评定为B级)。
注: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可登陆********_*******.html">http://www.lncom.gov.cn/zc/tzgg/201804/t********_*******.html查阅;初定信用评定结果及其有效期可登陆http://www.lncom.gov.cn/zc/tzgg查阅;初定信用等级评价办理须知可登陆********_*******.html">http://zaj.lncom.gov.cn/BSFW/ZLXZ/201411/t********_*******.html查阅。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未在近两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17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招标人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注: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主要人员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成员)拟任设计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指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4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下同)内担任过1个“标段设计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高速公路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必须含机电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分项负责人)。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施工负责人(1名):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5年内担任过1个“标段合同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合同工程中必须包括通信、监控、收费等三大系统中的任意一个系统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技术负责人(1名):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5年内担任过1个“标段合同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合同工程中必须包括通信、监控、收费等三大系统中的任意一个系统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
注:(1)设计负责人个人业绩均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全部评审指标(姓名、职务、任职时段、公路等级、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等),可以补充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履约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彩色影印件”或者“已列入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查询后载明完整信息的截图页”,证明材料须体现个人业绩的考核指标,否则在评审时不予认可;(2)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拟委任主要人员资历表”应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即包括主要人员个人业绩的考核指标(姓名、职务、任职时段、公路等级、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等)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除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外,其余业绩材料体现的但系统网站中未载明的信息在评审时均不予采信。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在评审时不予认定;(3)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如其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原件应加盖出具者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之中。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并且必须由满足3.1款中资质等级第3项要求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项目的技术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至 2019 年 3 月 26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 由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为http://www.huajie.com.cn/sofo_Show.asp?InfoId=236&ClassId=34&Topid=0,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企业(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④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满足资格条件第3.1款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影印件、(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4 月 11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tig.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于女士 李先生
电 话:***-********(转0)
传 真:***-********(转867)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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