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阳河凤山河段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盘阳河凤山河段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广西凤山县盘阳河凤山河段治理工程
招标编号:PYHZL201001
所属行业:水利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中央及地方配套
业主名称:凤山县水利局
工程地址:广西凤山县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凤山县盘阳河凤山河段治理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水水管[2010]88号文《关于广西凤山县盘阳河凤山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关于下达2010年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中央专项和自治区本级本配套资金预算(计划)的通知》桂财建[2010]206号下达了该工程的投资计划。项目业主为凤山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0〕91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凤山县。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年11月11日,完工日期为 2011年5月31日,计划工期202天(日历天)。招标范围: 建筑工程、临时工程等项目的施工。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分为3个标段;
Ⅰ标段、Ⅱ标段:京甲桥~巴烈二级公路桥河段(长2435m)建筑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项目施工分两个标段,每个标段建安投资约450万元。
Ⅲ标段:巴旁河罗福桥至凤山高中河段(长1897m)建筑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项目施工,建安投资约38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近五年有河道整治工程施工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部分、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3 人员要求: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要求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详述);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不填写专业,则视为无专业);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视为无专业)。
(4)质量管理人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其他要求:
A、投标人必须于2009年12月1日后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复印件必须有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审验记录;
B、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C、上述要求提供的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职称证、质量检查员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中所标明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若不一致或者不标明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上一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潜在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如投多个标段,只能中一个标段。
3.7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发售地点:凤山县水利局。由《投标联系卡》上载明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有关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投标联系卡原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购买,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且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查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费按另计, 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同时向招标人缴纳投标承诺金人民币壹万元。
4.2 现场踏勘与标前会:招标人将于2010年10月16日上午9时集中踏勘现场,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投标人可派本单位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前往。集中地点:凤山县水利局。
5. 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 2010 年11月3日9时在南宁市建政路12号广西区水利厅2号办公楼三楼公开开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山县水利局
地 址:凤山县防汛大楼
邮 编:547600
联 系 人:韩显德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建政路12号广西区水利厅2号办公楼三楼
邮 编:530023
联 系 人:刘 红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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