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槟小镇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香槟小镇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受烟台锦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邀请贵单位参加香槟小镇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投标,通过招标择优选出中标单位。工程招标已获烟台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备案登记编号 2009-112 。
1.工程概况:建设地点:烟台市芝罘区青年南路;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09373.75㎡,其中G6住宅楼:18577㎡,地上33层,地下2层;G7住宅楼:6652㎡,地上18层,地下2层;G8住宅楼:15592㎡,地上26层,地下2层;G9住宅楼:14398㎡,地上26层,地下2层;D12-D23住宅楼每栋均为3132㎡,地上5层,地下1层;D24-D27住宅楼3858㎡,地上5层,地下1层;D28-D29住宅楼每栋均为3600㎡,地上5层,地下1层;D30-D32住宅楼每栋均为2784㎡,地上5层,地下1层;B2办公楼8100㎡,地上20层,地下2层;幼儿园2160㎡,地上3层;地下车库:67900㎡,小棚:7426.75㎡。高度:104.2m。结构类型:D12-D32及幼儿园为框架结构,G6- G9、B2办公楼为剪力墙结构。;计划投资额:约3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30%;本工程划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D12-D23住宅楼、幼儿园,第二标段:D24-D32住宅楼,第三标段:G6- G9、B2办公楼。

2.质量及工期: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合格标准。计划开工日期:第一标段:自接到甲方开工令起365个日历天竣工;第二标段:自接到甲方开工令起365个日历天竣工;第三标段:自接到甲方开工令起600个日历天竣工。
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4.资格要求:第一、二标段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第三标段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总监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潜在投标人收到邀请函后,请在开标时携带下列证件,进行投标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①企业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外地监理企业进烟备案证明(外地企业按照烟建工程[2008]4号文规定的“外地监理企业进烟备案制度”)、财务状况等。
②项目监理机构:应提供满足本工程要求的人员数量,最低应满足《烟台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烟建工程[2007] 2号文件规定。项目总监必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其他常驻人员必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上岗证(监理人员从业能力证书)、并出具项目监理部人员劳动合同(退休人员应提供聘用合同和退休证)、项目监理部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原件,项目监理部人员有无在监工程情况等。项目监理部人员有关证件中标后押存烟台市监理协会(本项目施工合同期内)。
③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公司在邀请报名结束后,安排专人对投标人资格条件逐一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现场核查,对投标的项目部人员逐一见面了解,查明有无挂靠、有无只有证而不见人、有无人和执业资格证及执业单位不一致等问题,有无在建(监)项目情况。按照招标公告上明确的条件、标准,符合的建设单位在其资格审查文件上加盖单位公章认可,未通过(不符合)的详细写明原因。面审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对投标人监理部成员的证件进行网上检索,报有关部门审核签名后(由招标代理公司将审查文件中监理部组成人员送局工程科或协会,有关人员审核签字),报监督部门备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须公示2个工作日。
④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公司(分公司)的其他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各部门的管理人员一般不得兼任监理部管理职务(工作),需要派任且能常驻监理部的,投标企业在资格审查时向招标人出具书面说明附任命兼任该监理部管理人员的文件。招标人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同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报监督部门备案。预备中标公示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予以明确。中标后不到项目现场,资料由他人代签(或更换他人)的从重处理,记入不良行为并公示。
⑤投标企业应提供足以证明其监理部组成人员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一般提供资格(上岗)证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等)的证件、材料等原件供资格审查。不能证明其为本公司在职人员,其执业资格有效,可以在其资格等级的执业范围内执业的一切证明信及材料均无效。
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一视同仁,也拒绝以征地、拆迁、规划、设计、垫资、提供建设用地、办理证照、压级压价等为条件和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干预本工程承发包活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5.发(售)招标文件: 投标资格通过核准的可自行领购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承诺:不内定中标人,不限定潜在投标人范围,不排斥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不给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不合法不合理要求,不搞虚假招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招标事宜,不发表影响评委独立评标的任何语言和暗示,并接受招投标管理部门及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承诺:不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不迎合业主及其他部门和个人搞虚假招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一切好处,严格依法进行招标,并接受招投标管理部门及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
6.招标工作安排: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0年9月30日至2010年10月12日
踏勘现场时间、投标预备会时间:本次不统一安排,投标人自行与招标人联系。
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资格通过核准的,提交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人民币20000元,第二标段人民币20000元,第三标段人民币40000元(采用银行保函、银行汇票、保兑支票、现金支票或第三方保证担保等五种形式均可)。

招标单位联系人:刘晓伟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王 琴 电话:****-*******

招标(建设)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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