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第二期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关于绍兴县政府采购第二期公务用车实施协议供货制的通知
关于绍兴县政府采购第二期公务用车
实施协议供货制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城建管办、平水副城管委会、县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务用车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协议供货的采购结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绍兴县第二期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施协议供货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供货的适用范围
凡全县行政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包括小轿车、越野车、12座(含)以下的面包车)的,均应实行协议供货,并且均应当在本次中标供应商及其品牌范围内采购。协议采购品牌的具体配置、价格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频道(http://www.zjzfcg.gov.cn),协议供货品牌及供货单位详见附件1。
二、协议供货的主要内容
1、本次协议供货有效期为自发文之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止。
2、经公开征集和资格审查,确定18家单位为本县第二期公务用车协议采购供应商(见附件1),若有调整请随时查看绍兴县招投标网政府采购频道(http://www.sxxztb.gov.cn/zfcg.htm)有关内容,不再另行通知。
3、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公布的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如协议采购车型、价格进行变动,以省市采购办调整通知为准),采购单位实际采购时,可在此基础上与各供应商协商,以争取获得更低、更优惠的采购价格。对一次性采购两辆以上(含两辆)的协议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需对该采购商品的全部协议供应商进行询价,或由县招投标中心组织对相关协议采购供应商进行询价,以确定成交价格及中标供应商。成交价格包括销售价格及运输至指定地点、售后服务等其他相关费用,绍兴县招投标中心将根据实际市场价格行情对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价格进行审核。
4、各采购单位在执行协议供货过程中,如发现协议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完全可比的条件下,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时,请及时向县招投标中心反映(电话:********、********)。发生上述情况时,经绍兴县招投标中心核实,报县招标办确认后,则可以从网上公布的协议供应商以外的其它供应商处进行采购,但采购单位应将有关情况的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县招标投中心备案,并附上有关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同时,绍兴县招投标中心应按规定提出对该协议供应商的处理意见,直至取消其协议供货资格。
三、协议供货操作流程
1、申请确认
各采购单位提交《政府采购申请表》,采购人从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所购品牌相应的协议供应商(同一品牌协议供应商有二家及以上的,以报价低者优先),并提供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书(见附件2),《绍兴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交易确认书》(见附件3)。《绍兴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交易确认书》须经绍兴县招投标中心盖章确认方为有效。
2、合同管理
采购单位凭《绍兴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交易确认书》直接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供货验收
采购单位采购公务用车时,应在要求供货时间前2天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按约定,在十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双方另行约定)将所供车辆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采购单位根据汽车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车辆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绍兴县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见附件4),签署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结算付款
协议供货采购资金由采购单位负责直接支付,供应商凭《绍兴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交易确认书》、合同、验收结算手续和统一发票等资料直接向采购单位(或县会计核算中心)收取货款。采购单位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拖欠。结算时,供应商应提供合法发票。结算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或由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
5、资料备案
中标供应商应在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及验收单(各一份)送县招标办备案。协议成交单位没有按规定送交材料3次及以上的,县招标办有权取消其协议供货资格。
实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是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希望各采购单位积极配合,切实贯彻执行好公务用车协议采购制度,并应在协议采购选定的品牌型号范围内采购。对公务用车协议采购的相关情况请随时查看 “绍兴县招投标网”政府采购频道,如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与县招投标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75-********、********。
绍兴县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绍 兴 县 财 政 局
2010年9月29日
附件1:
绍兴县第二期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品牌及供应商名单
序号 | 类别 | 品牌 | 供货商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轿车 | 上海大众 | 绍兴合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绍兴县钱陶公路以北、瓜渚湖直江以东 | 韩莉莉 | |
绍兴申浙汽车有限公司 | 绍兴市越城区云东路425号 | 阮国强 | ||||
上海大众汽车绍兴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绍兴市霞西路226号 | 徐 丹 | ||||
上海大众斯柯达 | 浙江捷玲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绍兴市袍江工业区世纪 | 曹丹平 | |||
上海通用 | 浙江冠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绍兴县柯桥金柯桥大道3568号 | 倪冲冲 | |||
绍兴宏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绍兴市镜湖新区灵芝镇洋渎村 | 丁雅文 | ||||
一汽丰田 | 绍兴华润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绍兴县柯桥金柯桥大道与钱陶公路交叉口 | 许 勇 | |||
绍兴五云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绍兴市越城区云东路942号 | 李建国 | ||||
一汽大众 | 绍兴清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绍兴市会稽路505号 | 周国忠 | |||
广汽本田 | 绍兴兴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绍兴县钱陶公路以南、湖中路以东 | 陈小琴 | |||
绍兴市汇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绍兴市二环北路39号 | 陈 鑫 | ||||
广汽丰田 | 绍兴英之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绍兴袍江工业区329国道和汤公路交叉口西南角 | 金 兰 | |||
一汽轿车 | 浙江海润汽车有限公司 | 绍兴县钱陶公路与镜水路交叉口 | 兰学志 | |||
一汽奥迪 | 绍兴宝利德汽车有限公司 | 绍兴县柯桥金柯桥大道3198号 | 虞伟芳 | |||
浙江绍兴联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绍兴市斗门镇杨望村 | 谢黎明 | 13575519806 | |||
2 | 面包车 | 沈阳华晨金杯汽车 | 绍兴县元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柯桥中国轻纺城汽车服务 | 钟柏顺 | 13306758911 |
绍兴元润汽车有限公司 | 绍兴市袍江工业区中心大道201号 | 莫海峰 | 1325857066 | |||
3 | 皮卡车 | 郑州日产 | 浙江友佳汽车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 绍兴市袍江中兴大道与康宁路西北角 | 王 擘 | 13989576341 |
4 | 商务车 | 金杯 | 绍兴县元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柯桥中国轻纺城汽车服务 | 钟柏顺 | 13306758911 |
绍兴元润汽车有限公司 | 绍兴市袍江工业区中心大道201号 | 莫海峰 | 1325857066 | |||
别克 | 浙江冠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绍兴县柯桥金柯桥大道3568号 | 倪冲冲 | |||
绍兴宏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绍兴市镜湖新区灵芝镇洋渎村 | 丁雅文 | ||||
广汽本田 | 绍兴兴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绍兴县钱陶公路以南、湖中路以东 | 陈小琴 | |||
绍兴市汇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绍兴市二环北路39号 | 陈 鑫 | ||||
5 | 越野车 | 一汽丰田 | 绍兴华润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绍兴县柯桥金柯桥大道与钱陶公路交叉口 | 许 勇 | |
绍兴五云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绍兴市越城区云东路942号 | 李建国 | ||||
广汽丰田 | 绍兴英之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绍兴袍江工业区329国道和汤公路交叉口西南角 | 金 兰 |
附件2:绍兴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报价单
序号 | 品 名 | 品牌 | 规格型号及 配 置 | 数量 | 单位 | 中央政府采购 | 报 价 | |||
基准价 | 优惠率% | 协议供货单价 |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元 |
1、报价时请查看网站(http://www.sxxztb.gov.cn/zfcg.htm),且公布的价格为协议供货的最高限价,采购人应与供应商协商,以争取获得更低的采购价格。
2、交货日期_____天(日历天)
3、其他承诺内容:
供应商(盖章): 联系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
2010年 月 日
附件3:
绍兴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交易确认书
供应商:
经协商,确定你单位为下列货物的供货单位(供货单位联系人
电话 ),请于 年 月 日前到 (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于 年 月 日前供货。未及时前来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和县招投标中心有权另行确定供应商,没收供应商保证金,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序号 | 品名 | 品牌 | 型号、颜色及配置 | 数量 | 单位 | 浙江省政府采购 | 确认价格 | 备 注 | |||
基准价 | 优惠率% | 协议供货 价(万元/辆) | 单价 (万元) | 合价 (万元)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元 |
采购单位(公章) 代表: 经办人: 电话:
绍兴县招投标中心(公章)
代表: 电话:0575-********
2010年 月 日
说明:未经县招投标中心盖章,本确认书无效。此确认书一式四份,二份由县财政局留存,一份采购单位留存,一份县招投标中心留存。
附件4:
绍兴县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
采购单位(盖 章)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合同编号 | ||||||||
供货单位 | 发票编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交货地点 | ||||||||
品 名 | 品 牌 | 型号、颜色及配置 | 数 量 | 单价 (万元) | 金额 (万元) | |||||
合 计 (大写) | ¥ 元 | |||||||||
交货时间 | 接受人 | (签名) | ||||||||
验收标准及 要 求 | ||||||||||
验收意见: 验收单位(盖章) 验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对供应商服务评价 | □好 □良好 □一般 □差 | |||||||||
其他意见 或 建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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