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经理部物资(灯具)招标公告

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经理部物资(灯具)招标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公司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项目经理部物资(灯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03-SW-JC-2019-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范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公司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所需的桥架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建筑面积289002.27平方米(包括20栋17层单体建筑、6栋14层单体建筑;商业建筑包括2栋二层单体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包括幼儿园、文化活动站、垃圾站、物业房、公厕)。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3 月 23日至 2019 年 3 月 25 日,每日 8:30 至 15: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中铁城建集团公司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招标文件由招标单位出售,售价为100.00元,售后不退。

6.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6.4 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相应包件的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递交时间: 2019 年 3月 29日 10时 00 分至 10 时 30 分。

7.2 递交地点:中铁城建集团公司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项目经理部 。

7.3 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3月 29日 10时 30 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9.投标人须知

9.1 合同付款条件:按月按实结算,每月 16 日为月结日,结算上月 17 日至本月 15 日接收货物的货款。每月月结日前乙方凭甲乙双方确认的有效单据、约定的结算单价及结算金额、结算时间范围内已交货且未结算货物的全额完税发票向甲方申请结算(结算后发票在3日内送达,如开具票据数额较大可延期,但不得超过7日)。当月结算完成且乙方提供合格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以半年期承兑汇票、e信通或网上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本次货款的50%,全部货物到场并验收后合格后30个工作日以以半年期承兑汇票、e信通或网上银行转账方付至总货款的97%,3%质保金满2年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自拿到竣工报告日起算不计息,质保期2年)。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业主资金不到位的风险,甲方可按照业主拨付资金情况同比例支付货款。乙方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发票盖章单位名称应与本合同盖章单位名称一致,并持加盖公章的本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及在税务机关购买发票时所开具的收据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现乙方使用假票或套票,甲方有权暂停付款,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配合甲方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2 本项目所需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开标时发现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视为废标处理,如签订合同后发现则发生费用有投标方自行承担。

9.3 本项目付款方式为半年期承兑汇票(E信通)或电汇。

10.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公司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项目经理部

地址:河南省范县中铁城建集团公司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项目

经理部

联系人:王恒 电话:189*****300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城建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桂海路21号中铁城建大厦

联系人:王买书 电话:150*****871

监督电话:***-********

2019年3月22日

附表1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用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招标人名称

交货地点

备注


1


100元

中铁城建集团公司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项目经理部

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项目工地


1

安全出口标志灯(带蓄电池)

1*5W(LED光源)

1075

2

疏散指示标志灯(带蓄电池)

1*5W(LED光源)

971

3

单管荧光灯(带蓄电池)

1*20W(LED光源)

198

4

航空障碍灯(防水等级IP65)

航空部门要求为准

108

5

防水座灯头


6690

6

红外感应灯(带蓄电池)

1*10W(LED光源)

1805

7

密闭感应灯

1*5W(LED光源)

55

8

墙上灯座

1*24W(节能光源)

1610

9

座灯头


14050

10

应急壁灯(带蓄电池)

2*5W(LED光源)

121

11

双管荧光灯(带蓄电池)

T8 2*36W吊杆0.7m

1

12

双管荧光灯

T8 2*36W吊杆0.7m

29

13

双管荧光灯

2*20W/LED吊链

230

14

双管荧光灯(带蓄电池)

2*20W/LED吊链

41

15

带防护罩电梯井道灯

1*18W(节能光源)

340

16

防尘壁灯

1*24W(节能光源)

12

17

单管荧光灯(吊杆0.7米)

T8 1*36W

200

18

防潮灯

15WLED光源

14

19

密闭式单管荧光灯(吊杆0.7米)

T8 1*36W

15

20

防爆荧光灯

1*36W(LED光源)

4

21

天棚灯

32W

3

22

紫外线杀菌灯


27

23

带消防强切功能的红处感应灯

(带蓄电池)

11

24

吸顶灯

GDL102S-310-80/5W

28

25

吸顶灯(带蓄电池)

GDL102S-310-80/5W

28

航空障碍灯(防水等级IP65)自带光敏原件及控制器,自带蓄电池持续供电时间不小于90分钟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且为一般纳税人。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100万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6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附表2

投标申请表

招标项目名称

中铁城建集团公司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项目

招标文件物资种类

灯具

招标编号

CRUCG-03-SW-JC-2019-018

招标文件包件号

01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法人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邮编


单位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法人委托人


年月日

备注





标签: 灯具 物资 安置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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