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锅炉招标公告

医院锅炉招标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信息-关于浦东医院锅炉采购信息

受上海市浦东医院的委托,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上海市浦东医院锅炉(项目编号:2010-9-122)进行采购。
一、采购内容
1.内容为锅炉,采购数量为3台,预算金额为599万元。
本次采购的产品应为非整体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名。详细需求请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下角图标下载(《浦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shpd-procurement.gov.cn),本项目招标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4. 制造商报名需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安装许可证和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代理商报名需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证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为制造商报名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同时提供出具授权证书的锅炉制造商的特种设备(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安装许可证和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三、供应商报名
1.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 zfcg. 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2.请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上角“我要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浦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获得报名号后则表示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务必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因信息不完整或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4.报名时间:2010年9月30日16时至2010年10月9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四、供应商资格(资质)预审
报名结束后供应商按下列要求进行资格(资质)预审。逾时未参加预审、提供的资料不全的,将不予获准参加该项目投标。
1.预审时间:2010年10月11日至2010年10月12日每个工作日9:30~11:00、13:30~16:00
2.预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政府采购供应商受理窗口)
3.预审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祥见“浦东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其他文件”栏目);
(4)被授权代表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特种设备(锅炉)制造许可证、安装许可证和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或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发售招标文件
预审通过后即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壹佰伍拾圆整(上海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中的中小企业免收此项费用)。
六、联系方式(国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标书发售联系人:张蕴佳 联系电话:(021)******** 传 真:(021)********
项目经办人:范辉 联系电话:(021)******** 传 真:(021)********
供应商受理窗口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邮政编码:200135
采购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13楼;邮政编码:200135
请供应商务必在仔细分析采购需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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