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环城水系改造(一期工程)PPP招标公告
阜城县环城水系改造(一期工程)PPP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阜城县环城水系改造项目(一期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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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750********G01 | ||||||||||||||||||||||||||||||||||||||||
招标内容: | |||||||||||||||||||||||||||||||||||||||||
阜城县环城水系改造项目(一期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城县环城水系改造项目(一期工程)PPP项目已由阜城县发展改革创新局以阜发改投资审批〔2016〕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与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标人,采取BOT运作方式,由中标人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7573.30万元(纳入PPP合作范围项目总投资金额37866.49万元的20%),全部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政府方不出资。项目资本金为7573.30万元(纳入PPP合作范围项目总投资金额的20%)。2. PPP合作期限:合作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3年。3.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的资格预审方式,仅允许参加了资格预审,收到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并按照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回复同意参加竞争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允许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等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3-25 09:00至2019-03-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4-18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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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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