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河柳河县柳河镇(高速公路引桥至马亮子桥)段城市防洪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
一统河柳河县柳河镇(高速公路引桥至马亮子桥)段城市防洪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
一统河柳河县柳河镇(高速公路引桥至马亮子桥)段城市防洪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项目采购X[********]-003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统河柳河县柳河镇(高速公路引桥至马亮子桥)段城市防洪工程勘测设计服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柳河县水利局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一统河柳河县柳河镇(高速公路引桥至马亮子桥)段城市防洪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柳河县柳河镇。起于集双高速公路柳河北引道桥(桩号0+000),止于马亮子桥(桩号3+031.6)
2.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起于集双高速公路柳河北引道桥(桩号0+000),终至马亮子桥(桩号3+031.6),设计堤防总长度5315.1 m,其中:左岸堤防长2283.5 m,右岸堤防长3031.6 m。堤防长度5.32公里,50年一遇(P=2%)洪水标准。
2.4设计服务期限:2个月
2.5招标范围:勘测设计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和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招
标项目范围的投标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须为投标人注册在职人员,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 年(2014年-2018年)内负责过类似水利工程的设计任务,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2017连续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9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10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五年(2014年3月1至2019年3月1日)内具有类似项目(城市防洪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1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2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办理;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25日—2019年03月29日,每日09:00时—11:00时,14:00时—16:00时(北京时间),到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一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售。报名时请拟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内无贪污贿赂犯罪档案记录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文件(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报名时除提供原件外,还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装订成册。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13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19年4月16日13时30分
8.2开标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二楼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其他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中天致远(北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柳河县水利局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柳河县柳河大街1868号
联系电话:138*****850
联 系 人: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致远(北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柳河县柳河大街北方电子科技城8楼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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